一起网贷纠纷引发的扶贫故事
本报记者白杨通讯员温正平
2018年9月初,康县工商局经济检查分局局长任海平同志在帮扶工作中了解到,自己联系帮扶的云台镇大院村村民田某,其女儿系陇南师范专科学校学生,自2016年入学以来,因涉世未深,一时冲动,在同学的鼓动下,不慎陷入多笔网贷。作为贫困户,其家庭为此已向亲朋好友多方借款筹集,累计支付借款本金与利息1万余元,尚不断接到催还电话。其女儿已于2018年3月因患结核性胸膜炎休学在家。由于网贷造成的巨大心理压力,致使其长时间情绪压抑,目前已呈深度抑郁症状,导致治疗效果极为不佳,其身体及心理均已临近危险边缘。
了解情况后,任海平向局领导作了汇报,康县工商局领导安排该户帮扶责任人——任海平同志具体负责处理此事。要求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监管优势与影响力,结合现行大学生网贷相关政策法规,与网贷平台、网贷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充分协调沟通妥善处理。同时,将此事件的处理与开展的扶贫帮扶工作结合起来,真正为帮扶对象真诚服务,排忧解难。
康县工商局分管领导带领人员第一时间赶赴贫困户家中,就其所反映的事实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调查、核实。早在2017年5月27日,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7〕26号)文件,该文件第二条明确规定文件下发之日起,一律暂停校园网贷活动。据查,其女儿借贷行为均发生在该文件下发之日后相当长时间内。在康县工商局驻大院村帮扶工作队的大力协助下,任海平搜集了相关证明材料。并将搜集到的证据及身份信息、学籍证明、贫困证明、患病病历等材料形成完整案卷,分别向两网贷平台及所在地——杭州、深圳两地消费者协会、银监局发出了紧急协调函,希望两网贷平台及相关监管方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和监管责任,共同妥善解决这一问题,防止发生不良后果,造成消极社会影响。紧急协调函发出后,引起了两网贷平台所在地消协和银监部门的积极回应和高度关注。经过长达一星期的于法有据、于情有理的交涉后,最终,两网贷平台分别提出了本息减免、只还本不还息的解决方案。在康县工商局的协调下,田某已于近日与两网贷平台达成还款协议并履行完毕,共计为其挽回经济损失9507元,田某对此非常满意。
至此,经过近一个月的艰苦工作和多方共同努力,一个可能引发不良后果的不当事件被成功化解,有效防止了贫困户因病致贫、因债致贫。
为帮助其女儿身体早日康复,尽早重返校园,目前,康县工商局党组已向全局干部职工发出了捐助倡议,号召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响应,为患病中的少女送温暖献爱心,帮助其树立战胜病患、重返校园的希望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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