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出台《实施意见》 推进农村“三变”改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本报讯(记者郭美乐)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全市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近日,陇南市出台《关于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三变”改革作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产权制度、增强新形势下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总抓手,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扶贫的主引擎,作为发展县域经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优化乡村治理体系的突破口,要围绕人、地、资、经营主体、村级集体经济五类要素,以全市各级富民产业发展公司为主平台,通过股份制改革盘活农村自然资源、存量资产和人力资本,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构建以农民为主体、股权为纽带、整合各种资源要素的产业发展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资源增值,为加快全市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意见》要求,全力开展康县省级、宕昌县和西和县市级、其余县区县级试点工作,2018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革试点任务,创造一批典型经验,破解一批改革难题,制定一批配套政策,形成一批制度成果。2018年9月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2019年做到巩固提高。通过“三变”改革,让更多农村资源增值、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农民增收、乡村集体经济增长,使农村闲置的资源活起来、分散的资金聚起来、增收的产业强起来、群众的日子好起来。到2020年,全市每个行政村都有集体经济经营收入,运营管理机制健全规范,党在农村执政的经济基础进一步夯实,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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