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诊疗 甘肃基本实现“常见病不出乡”
本报记者王耀
1月24日召开的2019年甘肃省卫生健康工作视频会议上通报,分级诊疗制度推行五年来,全省乡镇卫生院能够诊治的病种从平均不到20种增加到50-100种,县级医院从平均不到100种增加到200-250种。“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基本形成,百姓就医和医生行医新秩序基本建立,专家、患者、基金“三下沉”和“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的目标基本实现。
以病种为突破口,引导患者有序就医
“老人患慢性支气管炎十几年了,一到冬天就犯。前些年,老人一病,都是跑到陕西汉中或徽县县城的医院去住院,得花不少钱。现在家门口的卫生院医疗条件改善了,住院的费用也基本全报,再也不用东奔西跑了。”徽县大河店镇王河村村民车荣说。如今,常见病去卫生院已成了村民的共识。
其实不止王河村村民,2014年甘肃省全面推行分级诊疗制度引导患者在基层就医以来,就近就地就医已成了大多数群众的选择。
省卫生健康委主任郭玉芬说,分级分工诊疗制度,从某种程度上消除了“大医院人满为患、市县医院门可罗雀”的现象,将部分病人分流出去,使其“能在家门口看的病不去省医院抢专家”,不同程度为患者减少了诊疗费用负担。
为了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分级诊疗工作,从2010年开始,甘肃省组织专家经过3年研究,明确了各级医疗机构能看什么病、不能看什么病,同级医疗机构如何分工。为此,省政府每年投入3000万元,支持省级医疗机构建设不同类型的专科。从2016年开始,甘肃省明确了各级医疗机构的定位和分工,省市级(三级)医院负责50+n种疑难危重疾病的救治和教学、科研等工作,县区级(二级)医院是基层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开展对250+n种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确保实现“大病不出县”,乡镇卫生院(一级)负责区域内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开展50+n种一般疾病的诊治,实现“常见病不出乡”。
以医保为杠杆,撬动分级诊疗工作落实
记者在徽县柳林镇卫生院看到,这里环境干净、整洁,不仅有外科、妇科、内科、儿科,还有理疗科、中医科室等。同时还有更高一级医院的专家坐诊,一些急、难症患者在“家门口”就能看病,只需支付基层医院医疗服务的费用,就能得到二级、三级医院坐诊专家的诊治,还能按照更高的医保比例报销。
“为了对分级诊疗进行政策性引导,甘肃省以医保基金为杠杆,规定病情简单、无复杂并发症等情况的患者直接前往省市级大医院就医,降低报销比例或不予报销。这一举措很好的效果。”徽县柳林镇卫生院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2014年以来,甘肃省以病种和医保为抓手,通过分级分工分病种+医保杠杆撬动,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分级诊疗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分别选定多种常见病、多发病,限定在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就医,并实行单病种定额付费制度管理。按照“超支不补、结余归己”的原则,鼓励医疗机构主动降低费用,对次均费用过高、超出总额预付标准的医疗机构按一定比例扣减医保资金,对次均费用控制得力、预付费用有结余的医疗机构则按一定比例予以奖励。同时,制定医保住院患者分级诊疗病种报销政策,明确分级诊疗病种患者直接到省市级大医院就医的,医保资金原则上不予报销;患者执意要求转诊并按规定办理了转诊手续的,2016年按照20%的比例报销,2017年后不予报销。同时还规定医疗机构不得随意外转病人,属于本级分级诊疗病种的患者转外就诊的,按一定额度扣减医疗机构垫付的医保补偿资金。
“群众集中到大医院就医的关键原因是知名专家集中在大医院。”省卫生健康委主任郭玉芬说,通过多种措施,分级诊疗制度推行五年来,全省县外转诊率从25.5%下降到12.5%,县外医保基金支出占比从52%下降到26.3%;(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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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徽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