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事,我来办,你的难,我来帮。”近年来,徽县大力推行“信访代理”制度,变“等群众上访”为“干部替群众跑腿”,变被动化解矛盾为主动解决问题,有效解决了群众不会

陇南日报 2019-01-31 03:46 大字

本报记者韩县银

“如果没有张书记帮忙反映问题,帮忙跑腿协调,我们11个人的1万多块工钱肯定是要不回来了!”谈起当初讨要工钱的经历,王志学边感叹,边感激。

王志学是徽县银杏树镇峡街村村民,2016年,因峡街村实施道路硬化工程,包括王志学在内的11名村民被临时雇佣务工,但施工结束一年后,施工方却一直不发工资,村民们多次联系未果,心里十分着急。

“当时我们想着可能要白干了。”王志学回忆说。好在徽县大力推行信访代理工作制度,村支书张建国作为村级的信访代理员,了解详情后,及时与村民们沟通,并在双方达成共识的基础上,签订了信访事项代理授权委托书。

“张书记代我们向有关部门提出拖欠工资的信访事项,并配合做好相关办理工作,我们承诺不再上访。”王志学说。

随后,张建国向乡镇信访、综治等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并配合乡镇党委和县直有关部门核查情况,化解纠纷,在受委托的时间内及时帮助解决问题,让村民们顺利拿到了工钱。

“由我们代理,主动参与化解信访案件,既可以有效预防和化解群体性的事件,也可以减少群众越级访、无序访等问题,降低信访的成本,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张建国说道。

峡街村道路硬化拖欠工资问题的解决,只是徽县大力推行“信访代理”制度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徽县积极推进信访代理,畅通群众诉求通道,全县村级信访代理员先后共代理信访案件396件,成功化解371件,化解成功率93.6%;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处理矛盾纠纷及信访案件278件,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村居代理畅渠道,解决“谁来代”的问题

一直以来,信访群众最怕听到的就是“这事儿不归我管”“这事儿不归我们单位管”,可到底归哪个部门管、归谁管,又难说清楚。“村社干部管不了,乡镇干部去找谁?部门之间相互推”的尴尬时有发生。

为了彻底扭转这一局面,徽县按照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的要求,通过走访调研、探讨研究相关政策法规,2012年,开始在部分乡镇试点推行信访代理工作法。

“‘信访代理’制度,手段是‘代’,关键是‘理’。‘代’就是听取群众反映,为群众跑腿;‘理’就是解决具体问题。”徽县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柴永平介绍道。

那么“谁来代”?柴永平说,通过试点,确定乡镇一级综治办主任或司法所长,村一级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以及由群众公开推选的,热心信访工作、掌握一定法律法规及政策、办事公正且群众信得过的老党员、老干部、离退休干部、大学生村官、驻村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等都可以担任信访代理员。

“我们的代理员大都是群众身边的人,群众信得过也愿意代理。”柴永平说,这种模式使得群众遇到困难不用再跑“冤枉路”,一个电话或一张代理委托书,家门口的村(居)代理员就承担反映的义务,协调乡镇、部门解决难题。

干部替群众跑腿,对信访人要求代理且属于代理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予以代理,彻底打通了村居信访“最后一公里”,也明确解决了信访事项“谁来代”的问题。

据了解,自2014年全面推行“信访代理”制度以来,徽县积极筹措资金,在全县15个乡镇设立代理工作站、223个村居全部设立信访代理工作室,培训并聘请信访代理员共36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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