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 宕昌法院公开宣判两起涉恶案件
本报讯(记者张霞杨建芳)7月31日,宕昌县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马某1、马某2、马某3、罗某1、李某、者某、马某4、罗某2、马某5等人寻衅滋事案及恶势力犯罪成员尹某寻衅滋事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该两案是宕昌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宣判的首批涉恶案件。
经审理查明,上述10名被告人经常纠集在一起,短时间内在宕昌城区及周边乡镇多次持械随意殴打、恐吓他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3次以上,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依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及《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之规定,该两案系恶势力犯罪。
宕昌县法院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分别判处一年半到四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宕昌县人民法院严格依法办案,准确认定恶势力犯罪,优质高效地完成审判工作。切实做到依法严惩,罚当其罪,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新闻推荐
本报宕昌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陈多)7月10日至12日,中国工程院院士、天津大学校长金东寒率队赴宕昌县开展定点扶贫调研并...
宕昌新闻,有家乡事,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宕昌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