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陇南市的第二批问题部分办结
本报讯(记者张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陇南市的第二批1个问题已办结。接到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当日即转交宕昌县,并迅速成立调查组赶赴现场核实,对查处属实的问题进行整改。
“在猪各沟村内挖山、挖树、开采石头、炸药炸山、机器粉碎石头,产生粉尘扰民、污染农作物”的问题
受理编号:21
责任单位:宕昌县政府经现场勘查、查阅资料核实,宕昌县南河镇朱各沟石料开采有限公司存在未批先建和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违法行为,群众信访投诉的问题属实。
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有两方面。一是在2019年5月以前未取得环评批复的情况下企业擅自开工建设、投入生产。二是在现场勘查和后期调查询问中发现企业存在环保设施未建成的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
整改结果:市生态环境局宕昌分局决定对该企业“未批先建”、违反环保“三同时”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依规查处,对该企业下发了处罚决定预先告知书,罚款24.75万元。同时,拟由宕昌县纪委对市生态环境局宕昌分局、宕昌县自然资源局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宕昌分局、宕昌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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