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十项举措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兰州晚报 2019-05-16 03:06 大字

5月15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公众通报省检察院部署的“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项举措”。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案件,与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联合部署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对生态环境破坏行为分段处置。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履职,共批准逮捕52件78人,提起公诉222件287人。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立案、侦查环节法律监督,摸排发现案件线索215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106件,监督立案40件。评选出宕昌县杨某某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等“十佳法律监督案件”和张掖市甘州区张某某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等“十佳挂牌督办案件”。肖某某污染环境案立案监督案件被高检院评为2017—2018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优秀立案监督案例。

在公益诉讼方面,检察机关先后部署了“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甘肃)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和洮河流域专项调研活动,加大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力度,办理了一批有典型性、社会影响重大的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18年以来,生态环境领域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1904件,履行诉前程序1590件,提起公益诉讼106件。恢复和复垦各类土地17000余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饮用水水源地面积2800余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480余公里,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固体废物31600余吨。有效办理了高检院挂牌督办的中铝公司兰州分公司有毒废渣污染、天祝塔窝煤业有限公司等三个煤矿企业破坏生态环境案以及张掖七彩丹霞地貌遭破坏、嘉峪关市农林局不依法履行湿地保护管理职责二审上诉案(甘肃省2018年十大行政审判案件)等一系列具有典型意义和重要社会影响的案件。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项举措

一、深入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

二、继续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

三、积极部署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导活动

四、挂牌督办重点案件

五、开展公益诉讼诉前案件“回头看”

六、加强涉生态环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执行监督

七、建立行政检察与生态环境衔接工作机制

八、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九、积极参与“丝绸之路”西北段软硬环境检察协作机制建设

十、推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年度报告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许沛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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