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法院被评为省级卫生单位

民族日报 2020-04-04 10:58 大字

本报讯(记者刘红红通讯员张维军)近日,永靖县人民法院被甘肃省爱卫会评为2019年度省级卫生单位,成为临夏州获此殊荣的14家单位之一,是全州法院系统唯一被命为省级卫生单位的基层法院。

近年来,永靖县法院高度重视卫生单位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强化环境卫生管理,下大力气整治院容院貌;开展环境卫生日常考核,定期进行卫生检查评比;改造办公环境,按照高标准对各审判庭、办公室等场所进行改造,使各项硬件设施达到省级卫生单位要求;实行庭院绿化,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为干部职工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把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等工作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之中,采取多种形式,对干部职工进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健康卫生教育,形成领导负责、全员参与、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良好氛围,树立良好的法院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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