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8起“清四乱”案例被通报

兰州日报 2019-11-07 04:22 大字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烁)11月4日,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同时,发布会通报了8起“清四乱”案例。

据了解,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服务全省中心大局,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从今年1月开始,全省检察机关、水务部门联合开展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和整治甘肃省河湖流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现象。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积极行动,加强与水务部门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通过联合执法、检察建议、挂牌督办等措施,全力推动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专项行动期间,全省检察机关共发现涉河湖流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339件,其中水利部门移送403件,检察机关履职中发现936件,立案950件,发出检察建议855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4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件。兰州市检察机关借助检察业务大数据平台采集分析,并结合无人机取证,摸排专项行动案件线索214件。通过办案,全省检察机关共督促清理污染水域面积730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420余公里,整改拆除违法建筑69251平方米,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25.6万吨。

在发布的8起“清四乱”案例中,涉及兰州市的案件为西固区采砂船非法滞留黄河河道案。据了解,西固区人民检察院与区水务局在联合开展的“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发现,甘肃省永靖县某公司的3艘采砂船长期非法滞留在黄河西固达川镇河咀村洋荒滩段河道内,对桥梁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其中一艘200吨的挖泥船失控随水流冲入八盘峡库区距八盘峡大坝约300米处,险些酿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西固区人民检察院向西固区水务局建议,与该区水务局联合督促该公司将非法滞留的挖泥船从河道中移除,确保河道正常行洪,消除对兰青铁路大桥和三江口特大桥以及八盘峡水库和大坝坝体安全的威胁。5日后,非法滞留在黄河河道内的三艘采砂船即被安全移出了河道。该案中,检察机关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水务局协商沟通后,联合执法、现场监督,对及时消除黄河河道和桥梁的安全隐患起到了积极作用。

另外7起案例是天水市麦积区渭河河道非法建筑影响行洪安全案;甘南州舟曲县白龙江河道非法采砂、非法养殖案;临夏州康乐县莲麓镇冶木河斜角滩段河道违法建筑影响行洪安全案;庆阳市西峰区侯某甲等5人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武威市天祝县朵什镇直岔河河道污染、影响行洪安全案;定西市临洮县南屏镇违建物影响洮河行洪安全及污染河道案;平凉市灵台县黑河梁原乡付家沟村鑫顺砂厂非法采砂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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