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缴2019年度城乡居民个人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民族日报 2018-10-15 09:24 大字

根据《关于转发〈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等三部门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临州医改发[2018]19号和《关于征缴2019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通知》临市府办发[2018]67号的通知精神,现将2019年度城乡居民个人参保缴费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1、参保范围:凡是属于临夏市辖区内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包括:学龄前儿童(含新生儿)、中小学学生、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其他非从业城乡居民(已在从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不得重复参保);户籍不在我市的外来常住人口。

2、缴费时限:各镇、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自2018年9月上旬开始,至12月10日前全面结束。

3、缴费标准: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均为每人220元,不再区分成人和学生。

4、参保地点:参保人员按户籍所在的镇、街道的统一安排,可到户籍所在地的镇(村)、街道(社区)缴费;外来常住人口在长期居住地所在镇(村)、街道(社区)缴费;市辖区各教育教学机构负责在校未参保学生的参保缴费工作。

5、城乡居民未办理社会保障卡,且未进行社保卡数据采集录入的人员,在缴费时采集录入个人社保卡数据信息,尽快入库制卡,确保顺利就医,请各位居民积极配合。

6、咨询电话:0930-6668083

临夏市医疗保险中心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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