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致全州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农民朋友们:
近年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发展农业机械化,推进农业现代化,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国家和省、州财政设立了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农业机械进行补贴。随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临夏州的农机拥有量有了快速增长,农机装备水平、农机化作业水平有了快速提升。今年的补贴工作已经开始,为使大家了解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及时申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现将主要政策告知如下:
补贴范围及规模: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继续覆盖全州8县(市)。2018年临夏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080万元。
中央财政资金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以下简称“补贴范围”)为15大类39个小类117个品目。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逐步将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需求量小的机具品目剔除出补贴范围。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全州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保障农民购机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机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
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甘肃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按照《2018-2020年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州上对小麦、玉米联合收割机,20马力以上四轮拖拉机,手扶拖拉机,玉米精量点播机,深松机,大型秸秆揉丝粉碎机,铡草机,机引起垄覆膜机,旋耕机,马铃薯收获机及压捆机实行累加补贴。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由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按规定程序确定发布。其中,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补贴额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原则上测算比例不超过30%。
在全州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中药材种收机、电动农机、无人植保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对于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可优先补贴。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其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补贴流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操作程序。具体流程如下:
1.了解补贴政策。购机前要仔细了解当地的补贴政策,不要轻信除农机化主管部门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补贴承诺。严禁农机产销企业办农机合作社享受购置补贴资金。
2.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并购买补贴农机具,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3.补贴资金申请。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购机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所购机具发票、“一折统”原件,以及县市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主动到户口所在地农机化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
4.补贴资格确定。在补贴资金基本充足的情况下,按照“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当场依次确定补贴资格,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补贴申领期原则上当年有效。
5.补贴信息公示。机具及购机资料审核通过后,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对申请购机补贴者信息进行公示,经对外公示7天后,无异议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则取消其补贴资格。要实时公布补贴资金申请登记进度和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
6.补贴机具核验。对实行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首先到县级农机监理部门办理牌证手续后兑付补贴资金。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可在安装完毕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县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制定和完善补贴机具核验流程,加大对补贴机具的核验工作,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实行购机真实性承诺、受益信息实时公开和事后抽查核验相结合的补贴机具监管方式。
7.补贴资金兑付。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时限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组织核验重点机具后,补贴资金通过县级财政开设的“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特设专户”直接拨付到各乡(镇)财政所开设的“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专户”,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发放补贴资金,兑付到购机者帐户上。
农民朋友们,实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和对农民的关怀。我们将严格执行补贴政策,进一步规范程序,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把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真正落实好,确保大家用上放心、满意的补贴机具,希望农民朋友踊跃购买适用的农业机械,减轻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为助农增收发挥作用。对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可直接到当地农机管理部门咨询、反映,也可以拨打州农机局的咨询监督电话。
州农机局咨询与监督电话:0930-6212933
州农机局质量投诉电话:0930-6282926
各县(市)农机局咨询电话:
临夏市:0930-6282261
临夏县:0930-3222002
和政县:0930-5521591
康乐县:0930-4421337
广河县:0930-5621162
东乡县:0930-5932559
永靖县:0930-8851560
积石山县:0930-7723660
临夏州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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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临夏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