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问题案例(接上期)

民族日报 2019-12-19 09:20 大字

危房改造方面

案例1:东乡县锁南镇八牙村三社5号马合几者,女,身份证号:622926*******0028,家中一人,房屋因受2018年7.18暴雨影响,主要3间房屋已成危房,经乡镇上报,县住建局包乡干部入户核实,纳入危房改造对象,因家中无劳动力,且本人年迈无法外出务工,该户属于无能力建房户,家庭相当困难,2018年危房改造房屋通过政府统建,修建房屋3间45平方米,补助资金5万元,目前已完工入住。县住建局在经费相当紧张的情况下抽出一部分资金给马合几者购买煤炭1吨、床上用品等物资。马合几者非常感谢党和国家的帮助。

案例2:积石山县安集乡安家湾村张路社胡文孝,家中2人,二类低保户,2017年识别为建档立卡户,未脱贫,为2019年危房改造户。胡文孝与其父胡良儒所住房屋经县住建局鉴定为C级住房,住房不安全,2017年以来,乡村社三级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多次入户宣传、动员其改造家中危房,但胡文孝以无法自筹资金,国家危房改造补助金(2.5万元)太少为由无法修建,2019年初乡党委、乡政府经过研究,决定将其列入无能力建房户,为其补助4.5万元,修建了房屋3间,并为其改造了旱厕和大门、硬化了庭院,现在他家新房已经修建完工,胡文孝父子已住上宽敞明亮的新房。

案例3:积石山县寨子沟乡侯家坪村三社无能力建房户尚占英,家庭人口4人,妻子刘明兰患有侏儒症,2个学生,2016年脱贫户,原三类低保户。2019年3月份,在乡村两级干部入户排查中发现,该户仅有4间砖木结构,其中2间为库房和厨房,2间为住房,20平米,人均5平米,无院墙、无大门,无其它附属用房,属于有安全住房但面积不达标。

发现该问题后,乡村两级干部进一步了解情况后,多次动员该户修建住房,给其详细讲解灾后重建补助政策(6万元补助,整院原址修建;2.5万元补助,正房原址修建;1.5万元偏房原址修建,30平米轻钢方),让其在这四项补助政策中选择一项,自助修建住房,政府给予相应补助,但因该户缺劳力、缺资金无法修建,户主尚占英称,“家里既没钱也没人,自己无法修建,希望政府给予修建”,最后村上将其列为无能力建房项目,补助4万元,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该户提出要求:“我自己修不了,你们找人给我修,我不要偏房,给我修正房”,无奈之下,村委会找工程队,经多次动员和讲解政策,尚占英自己思想逐渐改变,最终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原址修建砖混结构正房5间,政府补助4万元,修建费用超出4万元部分由该户自筹,达成一致后,签订了三方协议,尚占英自己也参与修建,由工程队雇佣其为小工,给予工资,同时也对修建过程进行了监督。目前5间砖混结构正房已全面竣工入住,大门院墙也已完工。

案例4:永靖县小岭乡小岭村芦子沟社贫困户马有才,家中5口人,有两位老人和两个未成年子女,劳动力缺乏,且长期居住在芦子沟深沟中,是小岭乡最偏远、最落后的地方。2016年,该村实施了整体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村内除马有才一户外,其他农户全部按要求进行了易地扶贫搬迁,离开了芦子沟社。但是,只有马有才一户因条件困难,实在无能力搬迁,仍旧居住在芦子沟社中。

2018年以来,马有才家中住房因年久失修,渐成危房,一家老小全部居住在危房中。同年,乡村干部也为他积极申报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在经过了一年的动员说服和帮助下,马有才一家因经济困难,仍无能力改造,2018年底,在马有才无法完成改造的情况下,只好将申请到的危房改造资金上交县财政。

2019年,小岭乡继续将马有才一户列为重点危房改造对象,乡村干部和帮扶干部继续加大说服动员工作。6月份,在危房改造冲刺清零的关键阶段,县扶贫办和县住建局积极协调,开始动员县上企业家进行帮

助。当企业家李小林得知此事后,积极响应参与脱贫攻坚,愿意给予帮助,并抽空及时进村入户看望贫困户马有才,捐款现金3万元,用于扶持马有才的危房改造建设。之后,在企业家李小林的帮助和乡村干部的不懈努力下,马有才积极主动,加之邻里帮助,开始动工建设。目前,已搬迁至村级公路周边,六间砖木结构住房已建成。近期,企业家李小林又再次到马有才家中,看望并鼓励马有才,增强自我发展信心,不断改善生产生活水平。

案例5:永靖县小岭乡旭坪村高家社贫困户马后吉家,现有9口人,其中有两位老人和五个未成年子女,人口多,劳动力缺乏,家庭负担重,经济困难。

2016年因住危房,乡村申报并安排了“无能力建房户”项目,先后补助资金6万余元,建成五间砖木结构平房。但是,因家庭条件困难,必需的生活用品都无力购置,导致住房建成后迟迟难以入住。于是,乡主要负责人积极汇报驻乡指挥,恳请通过其他渠道给予帮助。通过县上的动员,县上企业家余彦平得知此事后,主动给予解决帮助。随后,余彦平带领员工深入乡村,看望慰问马后吉,并捐助现金2万元,用于购置生活用品和完善住房条件,帮助其入住。目前,该户已全部入住新房,住房内外整洁有序,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案例6:临夏县安家坡乡北小塬村黄二社马如山,家中有3人,三人均为五保户,是建档立卡户。马如山今年71岁,妻子周西也69岁,孙子马达五代15岁。家中经济困难,无其他经济来源。马如山家住房条件差,其中北房5间,为土木结构,2018年聘请第三方对住房情况进行鉴定,鉴定为C级,人均住房面积不达标。

县、乡两级严格按照“一申二评三核四批”(农民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要求进行了申报,确定了马如山为2018年危房改造对象,并按照差异化补助标准对其补助资金5万元(其中2.5万元由中央及省级资金解决,剩余2.5万元由县级自筹解决),自筹资金2万元,个人找工程队新建砖混北房5间。在建房过程中积极组织村干部,严格按照“上下圈梁、构造柱、拉结筋”的建房标准,同时,安排包社干部加强对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做好质量巡查记录,保证了房屋改造质量。目前,已完工入住,住建部门按照建筑质量要求进行了验收,补助资金已拨付至农户一折统,解决了该户住房面积不达标的问题,经过帮扶干部多次动员并跟该户达成一致意见后,其院子、厕所、围墙等已列入人居环境改造项目。

案例7:临夏县路盘乡永胜村尕庄社赵三喜,家中4口人,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赵三喜今年53岁,身体状况差,妻子在家务农,两个儿子在家待业。赵三喜因身体有病,不能长期在外打工,在外打工一段时间就要回家看病休养身体,导致家中经济困难,无其他经济来源。赵三喜家住房条件差,其中北房4间,为土木结构,2018年聘请第三方对住房情况进行鉴定,鉴定为C级,人均住房面积不达标。

乡村两级严格按照“一申二评三核四批”(农民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要求进行了申报,确定了赵三喜为2018年危房改造对象,并按照补助标准对其补助资金2.5万元,自筹资金2.3万元,新建砖木结构北房4间。在建房过程中积极组织乡村干部,严格按照“上下圈梁、构造柱、拉结筋”的建房标准进行建设,同时,安排包社干部加强了对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做好质量巡查记录,保证了房屋改造质量。目前,已完工入住,住建部门按照建筑质量要求进行了验收,补助资金已拨付至农户一折统,解决了该户住房不达标的问题。(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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