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石山县制定出台《脱贫攻坚奖励及责任追究实施意见》

民族日报 2019-11-07 22:10 大字

本报讯(记者刘刚林王文霞)为进一步提高各级干部攻克深度贫困堡垒、决胜全面小康的政治自觉,强化忠诚作为的责任担当,坚定攻坚克难的决心意志,确保今年如期实现整县脱贫摘帽目标,近日,积石山县制定出台《脱贫攻坚奖励及责任追究实施意见》,以奖励激发干部工作积极性,以惩戒倒逼责任上肩、任务落地。

《实施意见》明确,奖励问责对象是上级各类考核督查验收中,涉及的各级班子和各级干部(包括挂职干部、村干部)。奖励方式主要是,凡顺利通过各类考核验收,相关班子评优,乡镇增拨工作经费5万元,相关干部按照管理权限推荐使用或提拔使用,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文书一次性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问责方式主要是,凡未通过各类考核验收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相关班子年度考核“一票否决”,相关干部按照管理权限建议组织调整、挂职干部召回或予以免职,一般干部三年内不提拔使用、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村干部进行调整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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