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 2018年全省十大典型案件
本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姚智)1月15日,甘肃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了2018年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件。公布的案件中涵盖刑事、民事、行政、环资、执行等类型,其中,刑事类3个案件,民事类3个案件,行政类2个案件,环境资源类1个,执行类1个案件。
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一年以来,甘肃省法院系统共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及“村霸”犯罪等案件85件,判处罪犯229人。依法审结了马克英等29人、王佐良等15人、孙发明等34人涉黑案及常进元“村霸”、马云飞恶势力团伙等多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突出打击重点,对45名涉黑犯罪分子中的36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重刑率达80%。对组织领导涉黑犯罪、长期非法控制地方交通运输行业的马克英判处死缓,对组织领导涉黑犯罪、长期控制兰州新区非法采砂行业的孙发明判处有期徒刑20年,对把持基层政权的“村霸”常进元判处有期徒刑18年。同时,甘肃省法院系统开展“一案双审查制”,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核查”活动,筛查民间借贷案件19万余件,排查发现涉黑涉恶线索147个,并移交有关部门,部分案件线索已立案侦查。
据了解,省高院公布的10大典型案件,都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其中,有的案件审判对同类案件审判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参考作用。
2018年全省法院十大案件
马克英等29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
高承勇抢劫、故意杀人、强奸、侮辱尸体案
常进元等14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等罪案
上诉人白银刘川工业集中区宏源开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陈天政、雷尚福、李琼、原审第三人甘肃红旗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德诚建业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案
利马格兰欧洲与黑龙江阳光种业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玉米研究所、甘肃恒基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植物新品种追偿权纠纷案
广河县团委、妇联诉被告马XX监护权纠纷案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诉嘉峪关市农林局不履行湿地保护管理职责案
王义贵诉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行政赔偿案
宋明贵诉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拆迁行政强制案
公式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
重点案件解析
常进元等14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等罪案
2002年-2016年间,常进元通过不正当手段先后当选华家井村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其做事独断专横,随意殴打对其不满的群众;长期把持村两委,架空基层组织,通过指使朱少红等被告人阻拦村民建房、管道施工等方式,迫使相关人员和单位向其“送礼”,大肆敛财,实施敲诈勒索;由于新区建设需要大量建筑材料,常进元伙同他人与不法商人勾结,以平田整地的名义非法转让、倒卖村集体土地,被倒卖的土地被用来挖砂、修建商混站,造成大量土地被破坏;侵占集体财产和村民集资款;为泄私愤,指使孟万成等被告人采取堵门、挖路和断电等手段,破坏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常进元等人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及经济秩序。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常进元犯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破坏生产经营、职务侵占、受贿、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占有农用地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常进元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35万元。对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处以五年有期徒刑至缓刑不等的刑罚。宣判后,常进元等4名被告人提出上诉。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宋明贵诉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拆迁行政强制案
宋明贵系兰州市城关区盐场路街道盐场堡村社区村民,在盐场堡村张家滩拥有宅基地,房屋面积1006平方米。甘肃省人民政府作出同意征地批复,将盐场堡等村的集体农用地转为兰州市城市建设用地。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发出征收土地公告。2017年8月31日,城关区盐场路街道办事处在盐场堡社区张贴紧急避险通知,告知宋明贵居住区域的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要求各住户配合紧急避险工作,务必于2017年9月6日前撤离危险区域。2017年9月28日,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作出《房屋危险性鉴定报告》,鉴定结论是涉案房屋危险性等级综合评定为Dsu级(整栋危房),建议立即拆除(该危房鉴定报告是盐场堡村社区居委会于2017年11月28日向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提出鉴定申请)。该鉴定报告未向宋明贵送达。2017年12月1日,城关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强制拆除宋明贵的房屋。宋明贵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城关区政府强制拆除其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一审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认为,城关区政府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反《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程序违法,判决确认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二审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危房鉴定的主体应当是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但本案申请危房鉴定的主体是盐场堡村社区居委会,其既不是涉案房屋的所有权人也不是使用权人,其申请危房鉴定主体不适格。该危房鉴定报告也没有向宋明贵送达,宋明贵对其居住的房屋被鉴定为危房的事实并不知情。该《房屋危险性鉴定报告》不能作为认定城关区政府拆除宋明贵房屋合法的证据。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及《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城关区政府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不符合紧急避险条件,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新闻推荐
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池州市部署开展水利发展提升年行动
本报讯(记者李玲)近日,市水务局召开2019年度水利工作务虚会,重点围绕“2018年怎么看、2019年怎么干”,强化“水利工程补短板、...
广河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广河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