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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敬业奉献模范(5人)

民族日报 2018-01-18 13:10 大字

马彩霞,女,回族,现年38岁,中共党员,广河县火红小学校长。

马彩霞倡导的办学理念是“让每一个孩子在温馨校园里体验成长的快乐,让每一个教师在教育沃土上彰显人生的价值”。她12年如一日的爱岗敬业精神,受到领导、教师和家长、学生们的一致赞誉。2005年8月,年仅25岁的她来到广河县火红小学任校长。看到的是低矮阴暗的教室、破损的门窗、坑洼的操场、泥泞的校园,她心情沉重暗下决心:不但要教育好孩子们,而且还要想方设法改善学校落后面貌。2008年5月,马彩霞借助给汶川灾区募捐活动的契机,组织全校师生、学生家长、村干部、政协代表和村上宗教界人士召开了火红小学第一次社区大会,乘着大家空前高涨的爱国热情,群策群力共商学校发展大计,确定了学校未来五年发展目标。为了改善学校硬件条件,在广河县委县政府与县教育局的大力协助下,马彩霞带领师生参加了由天津人民广播电台主办的“远方的呼唤”——甘肃省广河县希望小学捐资义卖活动。2011年冬天,由天津人民广播电台捐建的崭新教学楼在火红小学拔地而起,彻底改变了孩子们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成为全县第一所享受暖气的农村小学。2015年,在各级组织的关怀支持和努力争取下,由兴达集团捐建的幼儿园开工建设,身怀六甲的马彩霞奔走在施工现场,第二年,广河县第三幼儿园建成竣工投入使用,成为全县第一所公办日托制幼儿园。同时,积极组织开展校园文化建设,组建各类兴趣小组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充分发挥德育建设的优势,努力创造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育人环境。在她任校长的12年中,学校连续十年进入毕业班统考全县前十名,学校2009年、2012年、2014年分别获得“全县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15年获得“全县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16年获得“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称号。

马彩霞2008年获得“临夏州骨干教师”称号;2012年获得“临夏州优秀教师”称号;2016年荣获“广河县优秀校长”和“甘肃省农村骨干教师”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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