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西县梅花乡:垃圾兑换超市 换来净美乡村

凉山日报 2019-08-04 07:30 大字

每周星期二,是越西县梅花乡梅花村的“垃圾清运日”,上午十点,村民们提着垃圾来到“垃圾超市”门口,按照不可回收垃圾和可回收垃圾分别投放到垃圾车里。

今年来,村里有了新变化,推行“垃圾超市”,实行垃圾积分登记,存积分兑物品,固定星期二为“垃圾清运日”“物品兑换日”,鼓励培养群众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改善生活环境……

为培养群众垃圾分类的好习惯,改善生活环境,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做贡献,越西县梅花乡率先在梅花村推行“垃圾超市”,以“支部+垃圾超市”垃圾分类、助“四好”促新风,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助力脱贫攻坚、美丽新村建设。

秉持着以点带面、试点先行的理念,梅花乡率先在梅花村推行“垃圾超市”,规定“垃圾积分日”和“垃圾兑换日”鼓励村民捡垃圾、存积分、在超市中用积分兑换物品。

据悉,每隔一段时间,村民都会在“垃圾超市”领取统一的编织口袋和小黑色垃圾袋,该村还组织村民早晚在房前屋后、田间地头捡拾垃圾或保存自家生活垃圾。每周星期二被确定为“垃圾清运日”,村民于当日早上十点,提着自家的垃圾和捡拾的垃圾到超市门口,放进清运车再进行填埋处置。该村对垃圾清运实行登记积分,其中,不可回收垃圾1袋10分,可回收垃圾1袋20分,回收后由村民按手印确认,其中,可回收垃圾由村里统一堆放管理并变卖,所得费用就用于“垃圾超市”的日常运转。

村民收集垃圾兑换积分后,可以使用积分兑换“垃圾超市”中的相应物品,由超市总经理、副经理等所有成员,汇总两周的垃圾回收积分,村民可根据自己的积分在超市自选物品进行兑换。此外,该村还组织1个月进行1次评比,积分多的前三名村民被评为“卫生之星”,连续3个月“卫生之星”的评为“环保之星”,相对应的帮扶党员则被评为“先锋之星”。

据介绍,下一步该乡计划在全乡5个村全面推广实施这种模式。

据悉,为了确保垃圾分类的成效,充分调动村民们的积极性,梅花乡制定了“垃圾超市”“七个1”工作机制,即乡党委政府给各村下发价值1万元的兑换物品,每村建成1个简易垃圾填埋场、配置1辆垃圾清运车、1名垃圾清运员、运行1套环卫保洁机制、成立1支“支部+垃圾超市”领导小组,建立1支先锋队伍,超市总经理为驻点领导,副经理为第一书记、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服务员为驻点干部、所有其他村组干部,各村驻点领导亲自挂帅、亲自上阵,做到机构、人员、措施、责任、经费“5到位”,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海秀花 本报记者 吉子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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