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讨回“血汗钱” 彰显司法为民
近日,在喜德县人民法院法官的调解下,阿牛某某、阿生某某拿到了一直被拖欠的劳动报酬12000元。
2009年至2010年,阿牛某某、阿生某某到雷某管理的工地上看守机械设备(守夜)及其它杂务工作,工程结束后尚欠二原告劳动报酬12000元未支付,雷某的哥哥雷某某出具了三张《欠条》给二人。从此,二人踏上了“马拉松”的讨薪之路,并在时隔近10年之后,讨薪无果于2019年4月25日起诉到喜德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雷某及其哥哥雷某某支付劳动报酬12000元。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欠条”是有诉讼时效的,如果超过诉讼时效诉,“赖账”的人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辛辛苦苦的“血汗钱”可能讨债无门。而且欠款已近10年之久,二原告与二被告早已失去联系,二原告的“血汗钱”能否得到保护?
寻找并联系二被告便成为当务之急。经过多方打听了解,二被告不是凉山本地人且不在凉山本地居住和生活,系四川省泸州市人。喜德县人民法院辗转向被告雷某送达了法律文书,并取得了雷某的联系方式。办案法官主动与雷某电话联系,向雷某做思想工作。
开庭当天,被告雷某到庭参加诉讼,但被告雷某的哥哥被告雷某某未到庭。办案法官结合本案的案情积极释法析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做被告雷某的工作,最终被告雷某认可了12000元的欠款,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雷某同意支付二原告劳动报酬12000元。
(本报记者 孙泽 贾启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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