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蝇贪”“蚁贪”缘何轻易得手? ——透视四川数起侵吞扶贫资金案件背后
虚报冒领“以工代赈”扶贫项目资金,将贫困户的低保金、易地扶贫搬迁补助私吞……记者近日从四川省法院、纪检监察系统获取的案件信息显示,在当前持续不断的反腐高压态势下,基层扶贫领域仍有个别“蝇贪”“蚁贪”顶风作案,将黑手伸向扶贫项目资金,损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
部分扶贫项目资金成“肥肉”
四川是全国脱贫攻坚任务最重的6个省份之一,今年各级财政预计投入四川省的脱贫攻坚资金将达765亿元。
由于部分项目缺乏监管,面对海量扶贫惠农资金,不法分子宁可铤而走险也要“捞一把”。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10月至2018年6月,全省法院受理涉脱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71件118人,审结53件88人。其中,给予刑事处罚85人,判处监禁刑47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20人。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套取惠农扶贫资金的花样繁多,有的重复报销虚报冒领,有的虚列户头套取专项资金,有的利用职务便利为无关人员大开绿灯从中收受“好处费”……
2018年1月,凉山彝族自治州审计局对喜德县国家扶贫资金进行审计时发现该县农商银行卡“一卡通”存在一户进账上万元、一卡多次重复进账、一户有几十人进账等问题。纪委调查发现,2015年12月,喜德县向全县农牧民特困群众发放两年的生活救助金,喜德县民政局救济救灾股工作人员程鹏菲利用负责汇总发放花名册的便利,伙同民政局驾驶员郑贵林,借用他人身份证和银行卡,以一户多人的形式,将信息多次复制到24个乡镇的资料中。短短一年时间,二人共虚报611户4517人,套取资金208万元。
2013年,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东兴乡政府将亚坪村安全饮水工程确定为“以工代赈”项目,由村支部书记谷加才牵头实施。谷加才两次编制花名册,报得工程款共计270万元,实际支付工程款114万元,将156万元据为己有。
由于扶贫项目资金量大,一些项目动辄上百万元,一些不法人员通过各种方式买通基层干部,想方设法搭上扶贫“顺风车”,与干部“搭伙求财”。
2012年,盐源县卫城镇香房村村民沈尔哈找到盐源县发改局工作人员熊志刚,请他帮忙把不符合异地扶贫搬迁条件的香房村纳入2013年的项目计划,并承诺事成之后给“好处费”。通过熊志刚的暗箱操作,2013年8月,香房村60户“移民”顺利进入计划。2015年2月,他再次通过暗箱操作,将项目全部验收合格。随后,120万元补助款打到了香房村60户农户的卡上。这些卡早已被沈尔哈“统一保管”,沈尔哈将其中30万元作为好处费给了熊志刚。
监管成形式,多环节“走过场”
动辄上百万元的扶贫惠农资金为何能被轻而易举地套取?记者调查发现,“中招”的项目普遍不公开、不透明,监管大多走过场,从开户到拨款,多个环节的监管缺位使得“蝇贪”“蚁贪”一路畅通无阻。
——开户只见身份证不见人。谷加才案中,他为了套取资金,为花名册上的21人办理了存折,其中的18人没有参与过投工投劳,也没有领取过钱款。为他办理开户业务的信用社负责人表示,虽然按照规定,开户需要本人持身份证才能办理,但由于想揽存款,便同意了在仅有身份证而本人未到的情况下开了“绿灯”。
——项目监管“走过场”。熊志刚案件中,从易地搬迁项目上报到验收、资金拨付,几乎每个环节都有熊志刚的参与,监管形同虚设。而谷加才案中,虽然水务局对饮水工程开工、实施、验收都要监管,但工作人员只是到实地看了一下通水情况,并没有核实材料使用及人员参与情况。
——资金拨付只做纸上审核。由于扶贫惠农项目的资金拨付在财政部门,实施在具体业务部门,这导致财政最后拨付资金的审核最终落于纸上。谷加才案中,茂县财政局支付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在庭审中曾表示,支付中心只按照业主方提供的报账资料支付资金,“自己也不清楚工程项目是否完工”。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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