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
本报讯(西检宣 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近日,西昌市检察院检察长毛泽禹应邀列席西昌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该院副检察长谢鹏、案件承办人杨军参会,就此次会议提交的西昌市某矿业公司、山东某矿业公司、温某某等5人非法采矿案提出了检察意见。会议由西昌市法院院长罗俊主持。
会上,案件承办法官汇报了案件审理情况、认定的事实和处理意见,承办检察官作了补充说明,毛泽禹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量刑建议、法律适用等方面充分发表了意见。检察机关认为,该案系西昌市招商引资外地企业到凉山投资发展中出现的一起涉刑案件,案发后,涉案企业认罪认罚,退赔全部违法所得,主动出资并协助相关部门对破坏的矿山进行生态修复,消除了危害后果。为优化凉山州营商环境,对本案涉案企业可以从轻处罚。经审委会讨论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也是法检两院构建工作协调机制,共同保证案件质量、维护司法权威的重要举措。”毛泽禹表示,开展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工作,有利于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形成合力,深入探讨解决司法案件中的争议焦点、难点问题,促进办案质量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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