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如何防套路消委会助力解套

西南商报 2019-12-18 14:14 大字

网购如何防套路

消委会助力解套

□本报记者 马工枚

近年来,直接打折的促销活动在“双十一”已十分少见,取而代之的是各种优惠券、红包、满减、定金抵扣、购物补贴等优惠活动,活动规则也是不尽相同,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和条件。那么,面对“双十一”网购中商家五花八门的促销活动,消费者应如何避免被套路?近日,记者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获悉,消费者杨女士就经历了一起“双十一”反买贵的消费纠纷。

消费者杨女士在某购物平台“原创设计服装店”关注一件标价为559元的连衣裙多日,准备在网店搞优惠活动时购买。“双十一”期间,网店宣传全场包邮、满500元减20元,杨女士当机立断下单付款539元购买了心仪的连衣裙。三天后,杨女士又上该网店选购外套时,居然发现之前下单购买的连衣裙标价只要335元,“双十一”后竟又大幅度降了204元!

杨女士要求网店退还差价,网店却以价格标错为由拒绝退款。无奈之下,杨女士遂到西昌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投诉。

经调查,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网店以先涨价后降价、虚构原价等隐蔽的手段误导消费者以高价购买商品,致使促销活动价格不降反升,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西昌市消委会尊重消费者意愿,支持消费者退还差价的主张。经调解,由网店退还消费者连衣裙差价204元。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廖华律师分析,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先涨价,后打折,诱骗消费者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不仅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而且长此以往,必将被市场、被消费者淘汰。因此,从消费观念上,消费者一定要学会“较真”,不要对商家的无良行为“忍气吞声”,要敢于依靠相关组织,依靠专业人士,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购促销活动雷区多:先涨价再优惠是商家惯用的套路,此外还有网络宣传与实物不符;拒绝或拖延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实施有价无货的经营行为;网店刷单炒信作假;单方面取消订单。

据了解,2019年前三季度,四川消委组织共受理网购投诉案件223件,其中质量、虚假宣传、假冒是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为此,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示消费者,针对“虚构原价”,体现折扣力度大;“特惠价”不“特惠”等各种“价格猫腻”,建议消费者仔细辨别商品是否真的降价再购买,以防上了虚假优惠的当。建议消费者提前阅读平台网站和商家的优惠规则,了解优惠活动适用的商品范围和时效,避免因不了解促销规则而发生消费纠纷。

另外,各类促销活动容易刺激消费者冲动购物。为避免造成浪费,消费者应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合理规划选购商品,不因“低价促销”产生非理性消费行为。

新闻推荐

42次完美放飞北斗卫星 中国“北斗港”再创新纪录

新华社西昌12月17日电有中国“北斗港”之誉的西昌卫星发射中心16日又一次完美放飞两颗北斗卫星,继续保持100%发射成功率的...

西昌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西昌市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