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绷紧运输安全弦 西昌市运管所强化安全监管 排除运输安全隐患

西昌都市报 2019-10-12 07:26 大字

约谈会现场。

本报讯外出务工是农民群体摆脱贫困实现增收的重要途径。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排除运输安全隐患,预防人员运输交通事故的发生,10月10日,西昌市公路运输管理所组织召开农民工运输约谈会。全市6家劳务输出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江苏“9·28”事故情况:2019年9月28日,G25长深高速2154KM处,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豫A5072V大客车,冲破道路中央隔离带驶入对向车道,与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苏CF3658半挂货车相撞。截至28日16:00,事故共造成大客车及货车上36人死亡、36人受伤。西昌市运管所所长陈建忠要求各企业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吸取事故教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运输安全落到实处。

随后,各劳务输出公司汇报一年的农民工运输人数、运输高峰和所需运力,以及运输车辆使用情况。陈建忠强调,运输农民工必须选择正规的客运车辆,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和从业人员资格证,要有包车牌和包车合同,且必须按照合同里写明的路线行驶。此外,就与正规客运企业协调运力相关事宜,西昌市运管所将给予大力支持。今后,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运输农民工的情况,将一律从严从重处罚。

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客运包车未持有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辆所在地的,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议要求,各企业负责人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时刻绷紧安全运输这根弦,坚决遏制道路客运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道路客运安全生产秩序。大家纷纷表示,会始终坚守安全第一的运输原则,积极主动规避运输风险,营造良好的运输环境。

文/图本报记者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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