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期为10月1日至12月25日 逾期未交费视为断保

西昌都市报 2019-09-30 09:51 大字

会议现场。

本报讯为扎实推进西昌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西昌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疗保障局联合组织全市各乡镇、街道办相关人员,召开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培训会。

据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缴纳,一年缴纳一次,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为每人250元,集中征缴期为2019年10月1日至12月25日,全日制大专院校学生集中征缴期为2019年10月1日至30日,逾期未缴费视为断(脱)保。

会上,西昌市税务局副局长尤勇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尤勇表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也是扶贫攻坚战的重要一环,必须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各乡镇、各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加强跟踪督导,不折不扣落实城乡医疗保险各项政策。尤勇指出,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要加强沟通协同,强化协同联动,建立沟通联合机制,补齐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努力克服存在困难。同时,各乡镇要广泛动员部署,做好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政策的认识与了解,争取医疗保险全覆盖,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随后,培训会介绍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就如何征收、缴纳以及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做了详细的讲解。

为更好推进该项工作落地,会议议程设置交流讨论环节,税务、医保及部分乡镇结合实际工作提出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起到“找差距、补短板、抓落实”的良好效果。

随后,市医保局、税务局的工作人员就“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常见问题”“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指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客户端应用”等内容,对各乡镇、街道办、学校的医疗保险费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本次培训会由西昌市税务局副局长王伟主持。

文/图本报记者杨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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