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进“黑名单”一外地企业成西昌首例

西昌都市报 2019-09-11 06:58 大字

本报讯9月9日,记者从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一家在西昌市开展项目建设的外地公司(京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近日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为西昌首例。与此同时,西昌市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这家公司将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受到限制。

据了解,京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为河北京鑫建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志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嘉华路9号。河北京鑫建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2年开始承建西昌市河东大道拆迁南坛安置点C标段工程,2013年3月,河北京鑫建业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京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公司地址不变。

京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施工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200余万元,2018年12月6日,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作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西市人社监令字[2018]第18号),责令其于2018年12月13日前核对清楚所欠工人工资金额并支付。整改到期后,京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进行整改。

2019年7月17日,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再次向该公司作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西市人社监令字[2019]第14号),责令其于2019年7月24日前核对清楚所欠工人工资金额并支付,整改到期后,该公司仍未进行整改。

因京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钢筋、木工、泥工等班组工人工资200余万元,涉及100余名农民工,民愤较大,工人多次以上访、堵门、跳楼、服毒等方式讨要工资,给社会稳定造成了极大隐患。市政府为维护社会稳定,启动应急预案,用应急资金垫付了京鑫公司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为进一步惩治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加强对拖欠工资严重违法失信用人单位的惩戒,2019年8月26日,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决定将这家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期限为1年,“黑名单”信息将逐级上报州、省、国家人社部,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息平台公示,并由相关部门在列入期间实施联合惩戒。

2019年8月28日,西昌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按照省、州、市转发的国家发改委等三十个部委《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7〕2058号)精神,对京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实施联合惩戒。

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被实施联合惩戒的企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都将依法受到限制,实现违法失信用人单位“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本报记者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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