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5万的定金 房东消失了 住了6年的房子 却被拍卖了

成都商报 2019-07-21 00:59 大字

李老先生夫妇住了6年的房屋

按照西昌市人民法院贴在门上的公告,88岁的李老先生和84岁的老伴必须在7月10日前搬离住了近6年的成都双流区雅居乐花园一期一室一厅的房子。子女向法院申请了延期执行,但在讨论此事时被老人听到,当晚就犯病住院了。

原来,2012年,李老先生夫妇看上雅居乐花园的这套房子,交给房东5万元定金,说好过两天就办过户,哪知房东就此消失,再也没有出现。因为已经交付了钥匙,李老先生便将房子装修一新,住了进去。谁知道,今年6月,门上贴了一张公告,告知该套房已被依法拍卖,将强制执行。

住了6年的房突然贴上法院公告: 此房已被拍卖过户,限期迁出

第一个发现房门上贴有法院公告的,是小区保安。李老先生的儿子李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今年年初,父母因年龄大了总生病,子女为了方便照顾,在城区另租了一套房子。6月初,雅乐居花园的物业人员打来电话,告知门上贴有法院公告。公告称,经西昌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已经将被执行人许某名下的雅乐居花园一期的房产依法拍卖,且已过户。要求该套房子的现居住人李老先生夫妇于7月10日前迁出,逾期不迁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落款时间为6月3日。

李先生说,2012年年底,因老人不愿与子女同住,就自己掏钱在儿女都居住的雅乐居花园25栋,买了一套面积约60平米的房子,当时售价23.8万元。但就在签了合同、交付5万定金后,房东突然“消失”。联系不上房东,手里又有钥匙,中介就让他们直接搬进去,所以这一住就是快6年。

看到法院的公告后,李先生一家原本打算先瞒着老人,但家人在讨论此事时,不小心被父亲听见,当晚血压就升高了,第二天凌晨5点多被送到医院。

买房交完定金房东消失

签合同前一天房屋就被冻结

李先生透露,父母买房,是在签完合同、交完定金后才告诉家里人的。事后他们才知道,老人是通过小区楼下的中原地产中介门店登记的,过了几天,中介就通知他们,说有一套房子在出售,老人去看了,觉得很合适。

2012年12月19日,在中介门店,两位老人见到了房东许某夫妇,看过房产证,当场签订了房屋转让合约,并交给房东5万元定金。“之前说1万元定金,不同意,一定要5万,老人从家里拿了钱去的。”李先生说。

合同签订后,许某表示过两天就办过户,并且将钥匙交了出来。李老先生夫妇等了几天没接到电话,就去问中介,中介说,可能有事耽误了,钥匙都拿到手了,搬进去住就是。哪知道等了两个月,中介门店也突然关了门。

无奈之下,2013年李老先生夫妇花了4万多元,将房子装修一新,便搬进去住了。

李先生说,事后他们才知道,按照合同约定,房东应该将房产证等证件交由中介保管,但在签完合同后一两天,房东借故又将证件拿走了。

记者注意到,房东许某给老人写的定金收据,是写在一张巴掌大小的横格纸上的,且只有签字没有盖章或按手印。

事实上,签订合同的前一天,这套房子就被法院冻结了。李先生出示了一份西昌法院发给双流县(现双流区)房管局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复印件,表明许某因为工程合同纠纷,法院对其位于成都雅居乐花园的一处房产予以查封、扣押,停止办理该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落款时间为2012年12月18日,正是李老先生与许某签订合同的前一天。按照程序,西昌市人民法院拍卖房产前,应该对房屋进行拍照、查证,当时是否通知到李老先生?李先生称,因老人不识字,可能将此前的通知都当做水电催缴单了。

2012年售价为23.8万的房子,如今被拍卖了58万元。李先生表示,老人对住了六七年的养老房就这样被卖了十分气愤。“房子被冻结了还卖给我们,中介应该有责任。”李先生觉得中介应该在出售房子时查清情况,中介没有尽到职责,是有过错的。

中介回应:

没收到一分钱中介费,交易也没完成

记者又联系到负责李老先生房屋买卖的中原地产成都公司,公司市场推广部的李女士表示,当时的情况是由于卖家失联,所以导致交易中断,本应付给中介的5000元中介费买家也没支付。2013年1月,中原地产查到该房屋已被法院查封,但仍旧联系不上房主。“房主找不到,他们也住在里面,这个事情就一直这样僵持着。”李女士说公司将此事一直跟踪联系到了2015年。

为何房屋在前一天被查封,后一天仍旧卖给李老先生?李女士回应称:“西昌法院18日发出的查封函到达成都是需要时间的,我们这边在交易前查清了房屋的情况,当时是没有问题的。”

合同签订后,为何卖方又能拿走房产证?李女士说,由于事情发生很久了,当时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已经离职,具体的操作情况自己也不是很了解。

最后李女士还表示,李先生7月初曾到公司,要求中介方赔偿他们的损失。公司认为这个要求不合情理,他们没有收取一分钱中介费,造成交易中止的原因也不在他们,中介方是没有责任的。

律师说法

中介尽责则无责

建议起诉出售方

成都蓉信律师事务所陈小虎认为,如果中介已经尽到了前期的审查义务,在交易的时候不存在权利瑕疵的话,中介是没有责任的。这种情况,李先生可以选择起诉(房东)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且要求出售方承担相关的损失。

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介只是提供中介经纪服务,也就是房屋中介给买方提供相应的房源,并且对房子进行查看,协助双方去签订相应的买卖协定。该事件中房屋中介已经履行了相关的义务,交易中断的原因是卖方失踪,因此买方应当向卖方追究违约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 于遵素 实习生 向姗

新闻推荐

西昌市政务中心公安窗口:让窗口“动起来”

本报讯近日,西昌市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工作人员得知家住西昌市黄水乡的一青年因身份证过期,加之病重住院,无法回黄联关镇派...

西昌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西昌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