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举行“携手关爱 共护明天”宣传周活动 如何预防性侵害、校园霸凌?检察官进校为同学们支招

西昌都市报 2019-05-31 07:55 大字

同学们认真听检察官上课。

“亲人好友相互抱一抱、亲一亲面颊、靠一靠身体、牵一牵手等,这些都是安全的触碰,给我们的感觉是舒服、放松、开心、光明正大、愿意分享的;不怀好意的人对你身体进行碰撞、调戏、强行接吻、触摸等等,给我们的感觉却是不安、紧张、困惑的,我们要坚决制止……”日前,在西昌市西乡中学的教室内,初一年级的女生们齐聚一堂,静静地听着西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月城护未”未检工作室检察官、西乡中学法治副校长邓彦的讲解,并共同互动讨论“守护美好青春”的话题。

课堂上

互动探讨如何预防性侵害

从5月27日开始,西昌市人民检察院和西昌市关工委携手,在全市各中小学掀起了为期一周的“携手关爱共护明天”宣传周宣讲活动。

在西乡中学,同学们首先观看了微视频《光影青春》,对校园欺凌、性侵害、与家长相处方式、不被理解、结交不良社会青年等等问题进行了思考。

“如何帮助同学们正确解决这些问题,是我们未检检察官的职责所在。同学们如果在生活中、学习中遇到什么问题,例如早恋、校园侵害等,都可以给我们反映,我们会帮助你们解决,共同守护同学们的美好明天。”邓彦告诉大家。

谈到什么是性侵害,邓彦用两个案例为证,告诉同学们一切与性相关且违反他人意愿,对他人身心造成侵害的行为,包括强奸、诱奸、性骚扰在内,都是一种性侵犯。

性侵害主要表现在与人的身体接触上,还表现在非身体抵触上的,例如挑逗性的语言,有意的裸露,传播、散发、贩卖淫秽色情物品,强迫他人观看淫秽或色情图片、影视作品,包括录像、光盘或视频等。

如何防范性侵害?邓彦告诫同学们,外出应选择安全路线,尽量避开荒僻的地方,夜间外出更应结伴而行,衣着打扮要得体,不穿着暴露衣物;外出时要多注意周围环境,不轻易和陌生人搭话;与家长保持联系,未经许可不外留宿;不和异性在安静、封闭的环境中独处;到陌生的环境尽量结伴而行,避免单独一人,不随意享用陌生人提供的饮料、食物,不喝酒不抽烟,保持清醒状态;独自在家时关好门窗,拒绝陌生人进屋,不看淫秽色情的书刊和视频等物品;对于不当或不舒服的身体接触,要勇敢说”不”;当遇到侵害时一定记住,生命是第一位的,没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一定要冷静面对、随机应变,尽量朝人多的地方或有光的地方走,视情况呼救或逃跑。

学习生活中

形成学法守法良好氛围

“我们无论什么时候都一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谨慎交友不轻信他人,不给坏人可乘之机。我们要学法、守法,不然就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未成年人心理和生理尚未成熟时,如果过早恋爱,会危害我们的身心健康,干扰正常的学习,更甚者可能导致犯罪。同学们,青春是美好的,我们一定要珍惜,千万不能让我们的青春蒙灰。”邓彦一再告诉大家。

邓彦也为同学们支招,如果受到校园欺凌等侵害,要及时向老师和可信赖的亲人、朋友倾诉,或者联系公安部门和检察院“月城护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团队的检察官们,以得到及时、专业的救助。

西昌在深入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中,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全力推进“法律进学校”,抓好开学的第一课,强化青少年安全生命健康教育,目前已实现全市10余万中小学生全覆盖;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法治实践课,全市各中小学校通过班会、升国旗、手抄报、法治征文、法治动漫等形式,将法律的种子播撒学生心田;开展案例巡讲活动,用身边事、身边人教育引导学生遵纪守法、快乐成长;市关工委法治艺术团每年均会到各学校开展禁毒巡演,市人民检察院、市教科知局、市司法局组织律师、法治副校长到各学校举行专题讲座,利用法治宣传周等活动,对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使学校的法治教育工作常态化。

目前,西昌各中小学校正通过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积极主动地与当地司法部门紧密配合,开展扎实有效的法治教育宣传活动,使学生的道德水平稳步提高,文明行为习惯基本养成,不良行为习惯得到及时矫治,从而齐心协力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

文/图本报记者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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