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自己报假警 却不向派出所报告 这下摊上事儿了!
曹某口中被盗的电瓶车。
本报讯近日,记者从西昌市公安局长安派出所获悉,一男子在明知自己报假警后,却不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导致浪费大量警力,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金200元的处罚。
据长安派出所教导员郑军介绍,男子曹某因头天晚上喝醉酒,忘记自己将电瓶车借给朋友骑走,酒醒后到该所报案称车辆被盗。
“曹某当时报警称,自己一辆购于2017年8月购价4280元的黑色小刀牌电瓶车被盗。接警后,我们值班民警立即将其立为刑事案件侦查。通过我们民警展开大量工作后,在1月31日9时许发现,此案系曹某与其朋友严某一起喝酒后,将电瓶车交给严某骑走,曹某酒醒后忘记此事遂来派出所报案称车辆被盗。但后来,曹某在得知自己报假警后,没有及时到派出所报告,导致浪费了大量警力侦办此案。”郑军告诉记者,“综上所述,曹某的行为涉嫌谎报警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曹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金200元的处罚。
民警呼吁,报警本是为了人们在遇到危险或者困难的时候能寻求到帮助,但是有人就是意识不到报警的严肃性,报假警的人不在少数。报假警,不但浪费警力,而且如果真正有人遇到危险或者困难时,可能会因为这些报假警的人而浪费了宝贵的时间,导致无法挽回的后果。所以,各位市民一定要牢记,杜绝报假警,杜绝浪费警力。
文/图本报记者杨晓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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