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运管慧眼识假证客车司机被罚3万元

西昌都市报 2018-11-27 09:30 大字

一辆河南籍违规大客车被查。

11月18日,记者从西昌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获悉,10月4日,该所稽查一队执法人员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发现一辆载有乘客的河南籍大巴车,却无包车牌。经过稽查一队办案人员对事件的深度挖掘,证实该车不仅没有包车牌而且其道路运输证也是假的。根据调查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司机被处3万元罚款,并没收假道路运输证。

事件回放

一辆河南籍客车违规经营被查扣

10月4日18点左右,一辆车牌为豫AF7810的64座大客车,在行驶至西昌高速路口时,因车前挡风玻璃和车门玻璃均有破损,严重威胁行车安全,被联合执法的西昌市公路运输管理所稽查一队执法人员和高速交警拦下。当执法人员检查车辆相关证件和手续时,发现该车承接的是旅游包车业务,却没有包车线路牌和包车合同,且驾驶员提供的道路运输证已经超过有效日期。于是,执法人员暂扣相关证件,并联系其他车辆转运乘客,随后将车扣至指定停车场,等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客运包车未持有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辆所在地的,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调查取证

既无包车牌又用假证

大客车司机被罚3万元

在给驾驶员做第二次询问笔录时,执法人员发现,驾驶员并不知道该客车的道路运输证已经超过有效日期,也不知道该车的参保金额是多少,于是进一步加深了对证件真实性的怀疑。

为了核查证件的真伪,10月12日,西昌市公路运输管理所稽查一队向河南省郑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发出协查函,请其协助调查该车提供的道路运输证是否真实有效。

10月17日,西昌市公路运输管理所接到回复函,经查,豫AF7810客车所属的公司并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该车也没有办理道路运输证。

10月18日,执法人员第三次询问驾驶员,驾驶员表示自己是朋友介绍来开车的。原本是要把车开去昆明修理的,却一时贪便宜揽了这趟私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月22日,根据调查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豫AF7810客车驾驶员被处3万元罚款,并没收假道路运输证。

西昌运管特别提醒,“两客一危”驾驶员,不要存有侥幸心理。非法驾驶“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该行为,不仅给自身及其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埋下巨大的安全隐患,而且严重扰乱并破坏道路运输秩序。

文/图本报记者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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