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贿赂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 西昌市一运管职工知法犯法自身不保

西昌都市报 2018-10-31 01:02 大字

200余名市级干部职工到场旁听,“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本报讯10月29日上午,西昌市纪委、监委在西昌市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市纪委监委庭审警示教育大会,开庭审理西昌市公路运输管理所原职工阙某利用职务之便,帮助非法营运团伙谋取利益,充当“保护伞”受贿案。

当天,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交通局纪检监察组筹备组组织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市食药工质局、市邛泸管理局、市防震减灾局7家驻站单位共200余名干部职工到场旁听,“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据悉,阙某作为西昌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职工、共产党员,在2017年10月30日因贪污车辆罚没款被给予留党察看两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2018年7月7日,阙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西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凉山州看守所。

2018年7月18日,西昌市监委接到市委扫黑办移交的西昌市公安局在扫黑除恶“601”专案,发现西昌市运管所职工阙某涉嫌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并经初步核实,发现阙某涉嫌受贿罪。2018年7月26日,经市监察委批准,对阙某涉嫌受贿罪进行了党纪、政务立案审查调查。

阙某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打击非法营运的职责职能,在执法过程中选择性执法,包庇、纵容赵某等人长期纠集他人在西客站垄断非法营运,帮助赵某团伙谋取非法利益,并逐步形成团伙犯罪,充当其“保护伞”,并不间断收受赵某财物共计9万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涉嫌受贿罪。

而此次庭审警示大会,是市纪委监委保持专注,切实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原则,深入细化廉政教育,丰富教育方式多样化的扎实举措,同时持续释放铁腕反腐、从严治吏的强烈信号。在庭审中,阙某承认了自己受贿的犯罪事实,在最后陈述中表示后悔的同时,他向现场所有旁听人员说:“大家一定要遵纪守法,伸手必被捉!”

通过观摩庭审,以案明纪,持续增强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敬畏纪法,知耻知止意识。“阙某为了‘蝇头小利’而充当非法营运的保护伞,不间断收取钱财而犯罪,毁了前程,害了家庭,确实不应该。他的案子让人警醒,我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一定要牢记使命宗旨,挺纪在前,严守底线,筑牢防腐拒变防线,做一个守法公民。”西昌市食药工质局职工王于文表示。文/图本报记者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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