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索赔7万元 还不准车主走 女子“耍无赖”被拘留14天

西昌都市报 2018-10-24 03:07 大字

交警参与当事人双方协调。

文/本报记者孙文婧图/西昌市公安局提供

早前一起“猪被撞死要高价赔偿,猪主人被行政拘留”的事件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西昌公安公正严明的处罚也让市民拍手叫好。

近日,西昌又发生了一起类似的交通事故,但这一次,被撞的从猪变成了人。一中年女子被小轿车撞伤,致软组织挫伤。伤者经由医院检查本无大碍,却非要向肇事车辆的车主索要7万元赔偿费,并限制车主的人身自由。在警方多次劝阻不听后,女子被当场强制带走,因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行政拘留14日。

小轿车撞上行人致行人软组织挫伤

10月4日上午5时50分许,驾驶员王某从天元驾校附近的一条小路穿出,准备往城区方向行驶,在转弯处突然感觉撞到物体,于是便停下车来查看,发现车旁有一人倒地,并表示身体疼痛。

据王某回忆:“当时早上5点过,天还没亮,又下着雨,又恰好在转弯处,可能造成了一个视线的盲区,就撞到对方了。”随后王某与伤者李某确认了伤情,且李某从外表来看无明显伤痕,于是拨打了报警电话。警察到达处理后,将伤者送往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进行身体检查。

在此期间,王某共垫付了检查、治疗等费用3700元。经过医生检查,李某是软组织挫伤,虽然李某一再要求入院观察治疗,但是医生表示病人无须入院,于是李某离开医院。随后,西昌市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对本次事故进行了事故认定,判定小轿车负责本次事故的全责。

车主遭遇“天价”赔偿并被限制人身自由

随后,事故中队对该交通事故进行了进一步的处理,在10月16日当天参与事故双方当事人的协调工作。

据事故中队负责人杨啸华介绍:“因为此次交通事故是小车全责,所以在调解过程中,小车车主王某表示愿意承担医药费,虽然伤者李某只是轻微的软组织受伤,但是王某撞人是事实,于是除之前垫付的医药费之外,还愿意支付额外2000-3000元的赔偿。但是李某以自己是行人为由,要求对方赔偿7万元,于是当天的调解未达成一致。”

协商无法达成,随后事故中队民警向双方表示,可向法院起诉进行判决,无奈李某及亲属不愿意走法律途径,并强制要求王某当日给7万元现金才准其离开,并在当天限制了王某的人生自由。

据当事人王某回忆:“在事故发生后至我被限制人身自由当天之前,已经多次接到对方打来的电话进行威胁。在16日当天上午,对方更是不允许我离开,无可奈何之下我只有报警了。”

构成敲诈勒索伤者及家属被拘留

随后西昌市公安局小庙派出所接到了王某报警称,在事故中队有人拉着自己不让走。在接到报警后,小庙派出所警员立即出警,赶往现场。

从现场的执法记录仪来看,当天上午李某拄着拐杖,拉拽着王某,李某的其余两名亲属拦住王某及王某的随同人员不允许他们离开。派出所民警多次提醒警告,李某及亲属依旧不依不饶,于是民警现场以涉嫌敲诈勒索,对李某及亲属三人采取了强制措施。

据当日出警的警员魏凡介绍,通过警方调查取证,确定李某等三人要求7万元的赔偿金高出实际需要的金额十余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涉嫌敲诈勒索,情节严重。李某三人对敲诈勒索的行为也供认不讳,西昌市公安局决定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对其另外两名同伙进行了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西昌市公安局民警表示:遇到此类交通事故,交警将依法依规处理,绝不姑息违法犯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希望通过此事件能够起到警示作用,“耍无赖”“乱敲诈”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对此类现象,西昌公安将予以严厉打击。

交通事故中,双方无法协商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请诉讼,由交通法庭来进行判决,而不是以个人的意愿来作为衡量赔偿金额的标准,更不能采取无理取闹、威胁等手段来索取对方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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