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至高中学生医保费由家长自行缴纳 缴费时间为10月1日至12月20日,家长们千万别忘了

西昌都市报 2018-10-22 08:13 大字

本报记者寒梅

“现在给娃儿缴医保费要自己去社区缴了,你晓得不?”

“怎么现在学校不帮忙缴医保费了呢?”

近日,不少家长收到自己孩子所在学校的通知,不再代收代缴医保费,需要由家长自己去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缴纳。然而,还有一部分家长并不知晓该情况。对此,西昌市医保局再次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今年从幼儿园至高中学生的医保费,需家长自己去孩子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进行缴纳,缴费时间为10月1日至12月20日。

学校不再代收代缴医保费

部分家长不清楚缴费情况

10月16日,部分家长向本报反映:他们接到了学校老师的通知,称今年孩子的医保需由家长自己去缴纳,2019年医保费用为220元/人。家长们有两点疑惑:其一,为何学校不再代为收缴医保费了?其二,户口不在西昌本地的学生,是否要回到户口所在地缴纳医保费?

家住西昌市北街的古女士对记者说:“我的孩子今年刚上初一,前几天老师在家长微信群里发了一则通知,让我们家长今年自己去社区缴孩子明年的医保费,我到现在都不清楚孩子是否购买了医保,但好像是有一张有关医保的单子,我得去找一下,然后再去北城街道办事处缴费,还挺麻烦的,以前直接交给学校就行。”

“我娃儿的户口在越西县,那我是不是还要回越西缴医保费呢?”孩子在西昌某幼儿园就读的薛先生说,他近期也才听说学校不再代为收缴孩子的医保费了,他正打算向老师和相关部门咨询清楚缴费情况。

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缴费

切勿错过缴费时间导致断保

17日上午,记者从西昌市医疗保险局局长朱景锐处了解到,以前,城镇居民里从幼儿园到高中的学生,医保费都是学校代为收缴的,但这并不符合相关政策,从幼儿园到高中学校没有义务代收代缴学生的医保费。

2017年1月1日起,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合并了。从2018年起,以前的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被统称为现在的城乡居民。今年1月14日,凉山州人民政府下发了《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凉山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凉府发【2018】2号),文件第二章第七条要求:城乡居民应于集中参(续)保期内办理参保缴费。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由学校组织参保缴费,集中缴费期为9月1日至10月30日,其余城乡居民由户籍所在社区、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组织参保缴费,集中缴费期为10月1日至12月25日。由于须完成相关重要工作,故西昌市医疗保险局将缴费期定为了10月1日至12月20日。

朱景锐说,若孩子的户口不在西昌本地,家长可在孩子就读学校的所在社区、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参保缴费。而且,原本幼儿园至高中生的医保待遇享受截止时间为每年9月30日(每年享受待遇期为本年9月30日至次年9月30日),但今年在规定的缴费期内缴费,可延长医保待遇享受期。也就是说,如在今年10月1日至12月20日成功参保缴费,则可享受到2019年全年(1月至12月)的医保待遇。

朱景锐说,今年6月,西昌市医疗保险局向西昌市城乡居民发放了由该局印制的以“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公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主题的宣传单20万份;今年9月,该局再次召开动员大会,要求各社区、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继续把相关要求规定通知到每位居民、每户人家。

为了让大家不错过缴费时间导致断保,朱景锐再次强调,各位家长一定要抓紧时间在规定的缴费期内进行缴费,否则2019年的医保费不仅要补缴,还将在补缴后的1年都享受不到医保待遇。接下来,西昌市医疗保险局将一个月统计一次缴费数据,根据缴费情况进行相关督查工作,以确保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顺利进行。

还未给孩子缴纳医保费的家长们,赶紧去缴费吧,千万不要错过缴费期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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