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西昌格格”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织就牢固的平安之网 ——关于“西昌格格”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西昌都市报 2018-09-25 11:01 大字

西昌市网格化服务管理监督中心。 邹森 摄

中共西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正权

摘要:“西昌格格”群防群治巡逻防控队伍是西昌市在落实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工作中的一项创举。队伍成立以来,西昌市包括乡镇在内的整体社会治安环境得到很大改善和提升。但就当前反馈的情况来看,“西昌格格”队伍依然存在不规范、不系统、不完善的现象。如何在现有基础上提质增效、最大限度发挥这支队伍的作用,还值得深入分析、科学研究。

在全市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大问计、大开放”活动的过程中,按照市委统一安排,由我牵头负责调研“西昌格格”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课题。5月以来,我组织市委政法委督查督办室、市综治办、市法学会的同志到安哈镇、安宁镇、磨盘乡、西溪乡等地调研,召集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西昌格格”是按照市委统一安排,在2017年组建的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巡逻防控队伍。主要目的是维护西昌市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常态化机制,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努力实现“夜不闭户、路不拾遗、良法善治、公平正义”的目标。“西昌格格”队伍现有人员4301人(含铁路护路联防队员41人)。每村(社区)固定15人,三班轮换,每班5人,覆盖全市284个村(社区)。

(一)严格队伍管理。“西昌格格”由乡镇(街道)、派出所按“四统一模式”进行管理,即统一组建、统一着装、统一装备、统一任务,实行“1+5”巡逻模式,一个民警(辅警)带5个巡逻队员,开展巡逻防控工作。

(二)落实后勤保障。通过招投标,采购防暴腰叉、执勤棍、藤棍、手电筒、“西昌格格”马夹、智能手环、对讲机等装备;部分条件好的村(社区)自行购买电瓶车,以车代步开展巡逻。太平洋保险公司中标,承保“西昌格格”4301人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兑现巡逻补助,为了保障“西昌格格”顺利开展巡逻防控工作,将夜间伙食补助2580.6万元/年纳入市级财政预算。

(三)加强督查考核。采取定时、不定时、随机抽查的督查方式进行有力督查,一是乡镇(街道)检查。离辖区派出所距离较远乡镇的“西昌格格”,每晚22点和次日凌晨必须到乡镇人民政府签到,乡镇(街道)安排值班领导带领值班人员,随机对“西昌格格”开展巡逻防控工作进行实地检查。二是派出所抽查。离辖区派出所距离较近的乡镇(街道)的“西昌格格”,每晚22点和次日凌晨到辖区派出所签到。同时,派出所利用夜间出警和组织民警(辅警)对辖区内“西昌格格”开展巡逻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收集“西昌格格”在巡逻防控工作中取得的战果。三是综治办督查组督查。市综治办专门成立了以我为组长的督查组,4个督查小组共12人分片区,采取每周一次进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督查。

(四)确保工作实效。“西昌格格”开展巡逻防控工作以来,犯罪空间得到了进一步的压缩。截至目前,制止寻衅滋事、打架斗殴5起,挡获盗窃案件11余起,调解矛盾纠纷百余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发案率都有大幅度的下降,派出所民警出警率明显减少,群众反映良好,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了很大的提升。2017年9月,西昌市综治办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称号;2017年底省安全感测评结果,从2016年的全省排名104位跃升至72位,提升了32位。《“西昌格格”展身手社会治理获殊荣》被评为2017年度十大影响西昌事件。

“西昌格格”队伍自成立以来,在巡逻防控和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日益成为“种好基层群众自治责任田”的一个典范。但是“西昌格格”的发展与群众的期望和上级的要求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队伍结构不平衡。全市各乡镇、街道之间队伍结构优化程度不同,同一乡镇、街道的不同村(社区)之间,队伍结构差异明显。有的村“格格”队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履职面临具体困难;每晚从22点至凌晨4点巡逻时间长,范围广,部分“格格”队员因此存在脱岗、撬岗现象。

(二)各种力量融合程度不高。因派出所警力有限,不能满足每个村(社区)一个民警(协警)带队参与巡逻,“1+5”巡逻模式尚未全面实现。“格格”队伍与民兵队伍、网格员队伍、群团组织的融合度还不够,部分乡镇存在“格格”干、群众看的情况。

(三)队伍管理机制有待完善。虽制定了“格格”进入和退出的相关制度,但是在标准把握和进退程序上有待细化,需要完善日常督查与退出的衔接机制,更加注重、严格执行日常督查考核的结果运用。督查存在一定问题,因督查时间较晚,督查组每月或每周督查次数较少。管理方式较单一,除督查这种模式外无更有效的监督方法进行监管,村(社区)监管活力未充分释放。

(一)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一是坚持厚爱。提高“格格”队伍积极性、参与度,按照“群防群治、义务为主、以奖代补、奖励为辅”的原则,对参与夜间巡逻防控、处理治安问题的发放夜间伙食补助费,对发现治安隐患提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事件的给予奖励经费。二是坚持严管。依托“雪亮”工程,利用“大数据”平台,强化GPS(智能手环、手机)到位查岗、微信查岗、视频查岗等功能,对各乡镇、街道群防群治队伍巡逻情况进行实时抽查,督促群防群治队伍发挥实效。三是完善“格格”队员退出机制。加强日常督查结果应用,在督查过程中发现“格格”人员离岗、撬岗等违法违规行为时,给予相应警告、谈话,甚至劝退、辞退。加强安全感测评结果运用,对安全感测评和群众满意度不高的村(社区),实行“格格”人员一年一选,及时淘汰不合格人员,严把队伍入口关。

(二)专群结合上再下功夫。整合辖区各种力量,增强基层社会治理合力。一是探索“三官一律一员”进基层。践行群众路线,组织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法学会会员这些专业群体下基层指导,宣传法律法规,参与基层矛盾纠纷调解,提升基层干部和群众法律素养,不断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二是专门力量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派出所值班民警利用出警、处警时机,对辖区范围内“格格”巡逻防控工作进行督查,并做好督查记录。乡镇、街道值班干部定期对“西昌格格”巡逻防控工作进行督查,分管政法综治的乡镇、街道干部要采取多种形式每天对辖区巡逻情况进行抽查并报市综治办。三是动员群众参与。探索建档立卡贫困户“积分制”服务管理,将群众是否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是否积极监督“格格”队员履职纳入积分项目,由驻村工作队、村“三委”按照评分明细标准量化打分,积分情况作为贫困户表彰奖励、信用贷款等的重要依据,正向激励群众成为“西昌格格”的放哨员、监督员、受益者、支持者。

(三)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上再下功夫。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的基础。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对“格格”的领导,组织动员辖区一切力量,为“格格”巡逻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为“格格”巡逻提高工作便利。要加强村(社区)支部对“格格”队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在“格格”队伍中发现、培养和使用党员、人才和后备干部。“西昌格格”要主动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红黑榜”的力量相整合,自律加他律双管齐下,构建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格局。

种好基层群众自治“责任田”,是平安西昌、法治西昌建设的题中之义。推动“西昌格格”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着力加强党的领导,着力凝聚群众力量,着力激励约束,平安之网、法治之网就会更加牢固,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就会更加紧密。我将继续带领西昌市政法综治队伍在探索中不断前进,力争早日把“西昌格格”这块招牌打造成西昌市的一张亮丽名片,为全市平安创建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课题组参加单位:中共西昌市委政法委员会督查督办室、西昌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西昌市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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