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法学院团委到西昌开展调研工作深入认知民族习惯法,加强基层法制建设

西昌都市报 2018-07-24 12:18 大字

清华大学法学院团委到西昌调研。

本报讯近日,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团委组织成立的“彝路”支队走进西昌,对彝族习惯法中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的实地调研。共青团西昌市委积极协调市政法委,科学安排调研点位,积极协助调研,并在调研过程中提供相关资料和接待工作。

从7月17日开始,共青团西昌市委陪同调研组到政法系统实地调研。在市政法委,从基层的工作方式、公检法三个单位工作模式及工作程序等方面进行深入座谈了解,推动探索更加科学有效的工作模式;在西昌市外南派出所,就民事纠纷等方面进行调研,选取一起因交通事故发生的打架事件作为案例,调研组对该事件进行深度分析,探讨基层民事纠纷调解的方式及成效;在西昌市人民法院,针对少数民族地区审判案件的特殊性,就法院处理民事纠纷的工作方式、案件的处理、起诉、审判等程序与法院领导进行深入探讨和分析,为促进西昌市法治现代化建设建言献策。

7月18日,团市委陪同调研组来到西昌市开元乡调研凉山彝族习惯法中纠纷解决机制。在现场与一位彝族“德古”和4位民间调解员进行座谈,从基层的民事纠纷调解到法律程序,探索其历史缘由和发展现状,深入认知民族习惯法,加强基层法制建设。

调研中,西昌市法院副院长符彤谈到:“西昌市作为一个少数民族地区,其中彝族居多,所以难免会遇到少数民族的刑事、民事等各种纠纷,出现了国家法律与少数民族地区通俗法的碰撞;所以在处理少数民族案件的时候会出现多种处理方式,少数民族的习惯法与国家成文法的交接审判。”同时还谈到,在少数民族的习惯法中有些处理案件的方法值得法院借鉴,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充分利用其方法处理案件,更加有利于法院的审判工作。而且还积极发展双语法官,因为审判中会涉及到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语言,所以在审判中双语法官会起到很好的作用。

第二天在开元乡调研中,乡政府民事纠纷调解员毛思洛说:“彝族的习惯法源于生活,源于对习惯和规矩的积累”。他还强调,在基层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都首先都会选择“德古”(有威望、有丰富的民事纠纷调解能力的人),因为“德古”积累了很多的知识、这些知识能够有效地调解各种民事纠纷,所以少数民族习惯法的传播者就是“德古”。“德古”和法院的最后目的都是让双方达成共识。

最后清华大学法学院团委对民间的习惯法和法院的成文法进行了对比,对习惯法在调解时起到的作用和在法院审判时调解的作用进行了交替比较,分出他们的交叉点和排斥点。

记者了解到,此次调研活动是清华大学法学院坚持学以致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将创新思维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把社会实践作为第一课堂教学的一次生动教学活动。通过实地走访调研,深入探索凉山彝族习惯法中纠纷解决机制的历史缘由和发展现状,综合分析、深入认知民族习惯法,在与西昌市政法一线、基层干部群众的调研交流中,产生思想碰撞、思维启迪,为西昌市法治现代化建设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文/图本报记者丁有为

新闻推荐

“大美凉山·约跑邛海”约起来

本报讯近日,记者从西昌市文广传媒获悉,为了充分发挥“邛海湿地国际马拉松赛”品牌效应,推进旅游与体育深度融合,培育壮大...

西昌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西昌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