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凉山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

凉山日报 2018-06-05 09:42 大字

《2017年凉山州环境质量状况》报告显示:过去一年,凉山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17年,凉山州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总体优良天数比例为98.4%。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17个县(市)政府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2017年凉山州总体优良天数比例为98.4%,其中达优为54.3%,达良为44.1%;总体超标天数比例为1.6%,其中轻度污染为1.4%,中度污染为0.2%。

2017年,凉山州17个县(市)政府所在地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90.5%~100.0%,总体超标天数比例为0.0%~9.5%。17个县(市)中,会东、木里、盐源达标天数比例最高,为100.0%,西昌市、布拖县、德昌县、雷波县、昭觉县达标天数比列略有下降,其余各县达标天数比例保持不变或有所上升。

空气中主要污染物

二氧化硫   

2017年,凉山州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12微克/立方米,达到一级标准,较去年(13微克/立方米)下降1微克/立方米,17个县(市)政府所在地的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在5~22微克/立方米之间。会理、金阳、甘洛、木里县二氧化硫年均浓度最低为5微克/立方米,普格县二氧化硫年均浓度最高为22微克/立方米。

二氧化氮

2017年,凉山州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14微克/立方米,达到一级标准,较去年(16微克/立方米)下降了2微克/立方米,17个县(市)政府所在地的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在2~24微克/立方米之间,会东县二氧化氮年均浓度最低为2微克/立方米,德昌县二氧化氮年均浓度最高为24微克/立方米。

颗粒物(PM10)

2017年,凉山州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达到二级标准,较去年(46微克/立方米)下降了1微克/立方米,17个县(市)政府所在地的颗粒物年均浓度在29~66微克/立方米之间,木里县颗粒物年均浓度最低为29微克/立方米,雷波县颗粒物年均浓度最高为66微克/立方米。

细颗粒物(PM2.5)

2017年,凉山州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达到二级标准,较去年(24微克/立方米)下降了2微克/立方米,17个县(市)政府所在地的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在11~38微克/立方米之间,木里县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最低为11微克/立方米,德昌县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最高为38微克/立方米。

一氧化碳

2017年,凉山州一氧化碳年平均第95百分位浓度为1.0毫克/每立方米,达到一级标准,较去年(1.3毫克/每立方米)下降0.3毫克/每立方米,17个县(市)政府所在地的一氧化碳年平均第95百分位浓度在0.3~1.9毫克/立方米之间,会东县一氧化碳年均浓度最低为0.3毫克/立方米之间,会理县一氧化碳年均浓度最高为1.9毫克/立方米之间。

臭氧

2017年,凉山州臭氧年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为108微克/每立方米,达到二级标准,较去年97微克/每立方米上升11微克/每立方米,17个县(市)政府所在地的臭氧年平均第95百分位浓度在49~132微克/立方米之间,喜德县臭氧年均浓度最低,为49微克/立方米之间。西昌市臭氧年均浓度最高,为132微克/立方米之间。

县(市)排名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六指标综合指数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污染指数越低,空气质量状况越好。

17个县(市)中,木里县、会东县、昭觉县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好,德昌县、雷波县、宁南县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差。

降水状况

2017年,西昌市为非酸雨区,降水年均pH值为6.46,酸雨频率为0%。

酸雨强度和区域分布 

2017年西昌市为非酸雨区。西昌市降水年均pH值为6.46,酸雨频率为0%,酸雨量占总雨量的比例为0%。

2017年,大水井、市环境监测站、青龙寺3个监测点位均无酸雨出现。降水年均pH值分别为市环境监测站6.18、大水井6.59、和青龙寺6.70,降水pH年均值均大于5.6。

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河流环境质量状况:凉山州两大流域(金沙江流域、雅砻江流域)2个国控断面、1个省控监测断面、16个州控断面,除西昌市海河410铁路桥、西河茗仁大酒店、东河民族风情园监测断面外,其余监测断面全部满足规定的水功能区划要求。

2个国控断面(金沙江葫芦口,安宁河阿七大桥)均符合Ⅱ类水域标准要求;

1个省控断面(安宁河观音岩水电站)符合Ⅱ类水域标准要求;

安宁河2个州控监测断面(昔街大桥、漫水湾枢纽)均符合Ⅱ类水域标准要求;

孙水河1个州控监测断面(泸沽老桥)符合Ⅱ类水域标准要求;

冕宁南河1个监测断面(南河入安宁河口上游20米)符合Ⅱ类水域标准要求;

甘洛县尼日河3个监测断面(县城铁路桥、赤普沟、开建桥)均符合Ⅱ类水域标准要求;

西昌市东河2个监测断面,东河电站断面符合Ⅱ类水域标准要求,民族风情园断面为Ⅳ类水域标准要求;西昌市西河2个监测断面,西河北门村断面符合Ⅱ类水域标准要求,茗仁大酒店断面劣于Ⅴ类水域标准要求;西昌市海河2个监测断面,海河桥断面符合Ⅲ类水域标准要求,410铁路桥劣于Ⅴ类水域标准要求。 

邛海入湖河流鹅掌河、小青河监测断面均符合Ⅱ类水域标准要求,官坝河监测断面符合Ⅲ类水域标准要求。

总体上,符合Ⅱ类水质的断面14个,占73.7%;符合Ⅲ类水质的断面2个,占10.5%;符合Ⅳ类水质的断面1个,占5.3%;超过Ⅴ类水质的断面2个,占10.5%。

湖泊水环境质量状况:2017年,凉山州邛海的3个监测点、泸沽湖的2个监测点、瀑布沟的1个监测点,大部分监测点达到规定的功能区要求,占83.3%。

2017年,凉山州邛海的3个监测点中,青龙寺、湖心2个监测点均符合Ⅱ类水质标准;邛海宾馆监测点符合Ⅲ类水质标准。

2017年,凉山州泸沽湖2个监测点中,赵家湾、长岛湾2个监测点均符合Ⅰ类水质标准。

2017年,凉山州瀑布沟人渡码头1个监测点符合Ⅲ类水质标准。

富营养化状况:2017年,邛海营养化状态为中营养;泸沽湖营养化状态为贫营养;瀑布沟营养化状态为中营养。(营养状态分级:TLI(∑)<30贫营养;30≤TLI(∑)≤50中营养;TLI(∑)>50富营养)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环境质量状况

2017年,凉山州2个市级、24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规定的水功能区划要求,水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绝大部分达到规定的水功能区划要求

市级集中式饮用水  

2017年,西昌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总量4449万吨。二水厂取水点、西河关坝堰(一、三水厂取水点)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点位的水质,全部符合国家规定Ⅲ类水质标准要求,达标率为100%。

县级集中式饮用水  

2017年,凉山州24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常规监测,监测值全部达到国家规定Ⅲ类水质标准要求,达标率为100%。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  

凉山州上半年对558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监测,达标水源地547个,达标率为98.0%;下半年对52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监测,达标水源地522个,达标率为99.2%。

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硝酸盐、铁、锰、总大肠菌群。

声环境质量状况

2017年,西昌市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好,各类功能区昼间、夜间噪声的达标率均为100%。总体上,西昌市声环境质量状况仍然保持在较好水平。

区域声环境  

2017年西昌市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53.8分贝)。

全市100个监测点中,20个监测点噪声质量状况为好,占20%;43个监测点噪声质量状况为较好,占43%;30个监测点声环境质量为一般,占30%;宁远桥头、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长安分院等 6个监测点声环境质量为较差,占6%;沃尔玛超市东北角1个监测点声环境质量为差,占1%。

道路交通声环境  

2017年西昌市道路交通噪声环境质量好,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67.2分贝)。全市监测道路总长度21.27公里,无超标路段。

功能区声环境  

2017年,西昌市各类功能区共监测56点次,其中昼间、夜间各监测28点次;各类功能区昼间、夜间的达标率均为100%,无超标情况发生。

农村环境质量状况

2017年,凉山州农村环境质量综合状况总体良好,以良为主,其中分级为优的县占12.5%、分级为良的县占87.5%,无一般及以下的县。

2017年,凉山州有8个县(每个县1个村庄)开展了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农村环境质量综合状况总体良好,以良为主,农村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范围为78—88。其中,农村环境质量综合状况达优的仅木里县(指数为88)、占12.5%;其余7个县均达良的、占87.5%;无一般及以下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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