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日益突出 “抢钱上网”成在校生犯罪重要诱因

西昌都市报 2018-05-28 10:47 大字

西昌市公安局近年来启动的“检校共建活动”,得到广大家长和师生的支持。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日益突出

“抢钱上网”

成在校生犯罪重要诱因

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断增长,犯罪低龄化、类型多元化、拉帮结伙等特征日益凸显。加上客观条件制约,打处难度较大,形势十分严峻,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已刻不容缓。

5月24日,记者从西昌市公安局找到相关案例,希望用介绍典型案件、分析法理的方式,让案例鲜活生动又充满教育意义,为未成年人提高法律意识、远离违法犯罪、提高自护能力提供有利帮助。

文/图本报记者江滢

【案例一】

“约架”出气,犯故意伤害案

何某与王某均为西昌市某职业学校在校生,因为打扫卫生两人发生口角。因口舌之争无法释怀,两人遂各自约社会人士,周末在校外打架,双方僵持不下且互不相让,以至发展到互相推搡互殴。打斗过程中,王某眼睛受伤,其余人等也有不同程度的受伤。

典型意义:

未成年人处于生理发育和心理发育的特殊时期,社会经验不足,处事简单粗暴,加之心智尚不成熟,具有感情用事、容易冲动的特点。本案双方当事人在案发时均未满十八周岁,在遇到日常琐事发生纠纷的时候,不能冷静分析,为逞一时意气,相互“约架”斗殴,最终受到法律的惩处。希望青少年遇到“约架”这种幼稚的“约定”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打架并不能解决问题。

【案例二】

上网花销大,铤而走险抢劫

今年5月,西昌市某中学不满15岁的3名在校生为了上网打游戏,在街面上进行抢夺,尝到甜头后,三人铤而走险,遇到被抢夺人反抗时,3人开始转换为持刀抢劫。

典型意义:

在校生为了获取上网费用,铤而走险盗抢财物;在校生在网吧结交损友,走上犯罪岐途。网络已经成为在校生犯罪的重要诱因。

网吧内聚集了社会上一些闲杂人员,而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均不强,当他们沉迷于网上游戏、聊天室不能自拔时,往往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的侵害目标。3名在校生,经常与一些同龄辍学少年守在学校门口或街面上对年龄小的学生索要钱财,其父母放任其自由发展,导致3人为了满足一己私欲,铤而走险,最终触犯了刑律。

【案例三】

为寻求刺激,实施盗窃

16岁的赵某,因辍学在家,无可事事。花钱如流水,时间长了,又没有经济来源,又实在渴望出去潇洒一下,便开始在超市进行盗窃。多次超市盗窃都顺利逃过监控后,赵某觉得实施盗窃的过程很刺激,便有了侥幸心理,开始进入居民家中,入户盗窃。

典型意义:

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抢劫和盗窃最为突出。究其原因:寻求刺激、享乐攀比、教育缺失和受害人无报案意识,是促使未成年人犯罪的四大因素。首先,大多数未成年人犯罪往往是因某种“诱因”而“临时起意”,有寻求刺激的因素。其次,一些青少年面对社会的各种诱惑时,会滋生盲目追逐、享乐攀比的习气,还有的孩子染上了吸烟、无节制地泡网吧等不良嗜好。当经济上无法满足需要时,他们就想到了通过违法途径解决。此外,很多盗窃、抢劫案件的事主觉得损失不大,或者怕麻烦没有及时报案,使得一些抢劫者胆子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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