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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西昌同步执行“四川省公证服务收费新标准” 办理部分公证手续能省钱了

凉山日报 2017-08-09 14:58 大字

本报讯 近日,记者在西昌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证处看到,市民蒋小越办理了继承公证手续,50万元的受益金额收取了3400元,蒋小越惊奇地问公证员:“两个月前来咨询不是说需要5400元公证费吗?”

公证员冯军表示,8月1日起,四川省公证服务收费新标准正式实施,取代了已经执行18年之久的旧标准,大部分公证项目费用都降低了,且新标准的程序更加简化、更科学,大大减轻了办理公证手续人员的工作压力。

近年来,因为能防止纠纷、减少诉讼,公证服务被越来越多的人所需要,但收费贵却为公众所诟病。为此,四川省出台了新的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多项公证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都有下降。新标准带来了什么新变化?是否有效落地?业内人士对新标准有何看法?

“原先的收费仅仅是‘虚\’高。原来旧的标准是1999年制定的,按照这个标准在1999年办一个公证并不贵。”律政公证处的公证员陈希告诉记者,标准太老是让公证费“虚”高的主要原因。“收费标准没有变,但是合同标的额越来越大、房价越来越高,公证收费自然越来越高,实践中基本上不会按100%收取。

与其他已出台新收费标准的省市区相比,四川省的新收费标准大致处于中游偏下的水平。如果按2016年全省办证类型、办证量和收费总额测算,实行新标准后,收费总额约下降20%左右,有利于惠及民生。

“在同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公证项目中,收费标准基本上都有所下降。具体项目及收费标准市民可以在四川省司法厅官网上进行查询。”陈希介绍,例如涉及面较广的“证明财产继承、赠予、接受遗赠”一项,同样是继承100万元的财物,按原标准需要1万元以上,按新标准只需要5000元左右。

在发布新标准的同时,省司法厅与省发展改革委同时发出通知,以明令的方式严禁乱涨价、乱收费和不正当竞争,要求公证机构要实行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在工作场所显著位置和网上公示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主动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监督;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公证服务市场和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本报记者 杨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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