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敢公然索要“微信红包”,普格县纪委监察局严惩不贷!
本报讯 8月10日,凉山州新闻舆论监督栏目“清风快线”接到网友举报,反映凉山州普格县一公职人员以儿子满周岁生日为名,群发微信索要红包。8月14日,此事在《凉山日报》“清风快线”专栏中一经刊出,立即引发社会强烈反响。
14日上午,普格县纪委监察局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对网友所反映的普格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花山监管所工作人员肖绍彪(非党)涉嫌违反廉政纪律问题进行调查。据调查,肖绍彪群发消息索要红包的行为基本属实。8月5日,肖绍彪以儿子过生日为名通过微信向微信好友群发707条消息索要红包和祝福,在随后的10多个小时里,肖绍彪共收到红包99个,总金额5331.67元,其中未发现有监管和服务对象向其发红包。
14日下午,普格县监察局作出审查决定:肖绍彪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不严以律己,顶风违纪,在微信群中公开索要红包,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廉政纪律。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普格县监察局决定给予肖绍彪行政记大过处分;责令其自行清退其所收红包。
报经县委同意,县纪委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并责成该局召开事件总结反思会,党组和纪检组作出深刻检查,查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抓实整改。县纪委将以此案为例在全县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着力查找执行八项规定和反“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不贷。
“即使微信红包数额不大,都是收受礼金的违纪行为。”凉山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袁文云说:“此事本质不是红包数额的问题,而是性质的问题,微信不能成为新的贪腐手段。”早在2014年,中纪委已将“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列入“反四风”的查处范围。因此,收受任何变着花样的微信红包、支付宝红包等各种电子红包,不管数额大小,只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都会受到纪律的处分。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为及时发现、查处类似于收受“微信红包”等穿上“隐身衣”的“四风”现象,2016年6月,凉山州纪委、州委宣传部联合在《凉山日报》、凉山电视台开辟舆论监督栏目“清风快线”,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有效延伸了监督触角,形成了一张无处不在的“监督网”,让“四风”无处藏身。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重锤狠敲。今年以来,已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1件,处理7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3人,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38批次88件88人次。
(梁吉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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