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发挥纪检信访“窗口”作用 促群众满意度提升
本报讯 “张大爷,县民政局将您的探亲补助如数补齐了吗?”“发了发了,感谢你们关心,他们是9月6日上午给我的!”日前,县宁南纪委监委信访室就县民政局未按文件规定给退休老干部张大爷兑现探亲补助的举报件进行电话回访,了解信访人对信访件办理结果是否满意,并征求相关意见建议。
今年以来,宁南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窗口”作用,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同时畅通“信访网电一平台”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信访举报管理工作机制,建立挂号建账、对号结账、销号下账制度,为监督执纪问责靶向精准施策。
“有时候去纪委反映问题,或多或少存有顾忌,现在好了,纪委的同志主动上门来收集问题,并且承诺为我们保密,卸下了我们的思想包袱,让我们能够畅所欲言。”宁南县竹寿镇长征村村民道出了自己的心声。
据悉,宁南县各乡镇纪委通过走村入户摸实情、办实事等方式,主动“下访”收集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同时做好相关的政策解释工作,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将民生诉求、信访举报反映给纪委的同志。
针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针对举报人、被举报人、举报内容、办理方式等信息进行分类登记、统一编号、规范管理,并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分流转办各纪检监察室,成为审查调查工作问题线索来源的“主渠道”和“情报部”,为巡察对症把脉、精准诊治提供有力支撑。
不仅如此,该县纪委监委还以“清零式”办理和“零暂存”对号结账为要求,根据承办单位和部门不同进行分类归口办理,县级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的信访件由县纪委信访室归口督办;转交乡镇纪委负责办理的信访件由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负责督办。
据了解,宁南县纪委监委对受理的业务内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按照办理时限要求,通过电话督办、当面督办的方式进行提醒式督查督办。对于距办结期限20日未办结的,通过电话提醒主要负责人督促办理;对于距办结期限15日未办结的,当面督促办理;对距办结期限7日未办结的,发放督办提示单警示,并纳入年底综合绩效目标考核。今年以来,全县共登记纪检信访件36件,已全部转交相关部室办理,没有出现超期办理的情况。
该县对收集到的信访件实行台账管理,按照信访件处理时限分类处理,确保信访件分流办理高效推进,以事实为依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阴圆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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