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中院:增强干警的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
本报讯从2010年起,省法院决定将每年春节后工作第一天确定为全省法院“廉洁司法教育日”,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日”活动是人民法院加强廉政教育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大力加强廉政预防,做到警钟长鸣,构筑拒腐防线的重要措施。
2月11日上午,凉山中院开展了“廉洁司法教育日”活动。活动以庄严的升旗仪式拉开序幕,五星红旗在全体干警列队注目中,由3名法警护卫着进入会场。
活动通过观看警示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及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种形式,进一步增强了全院干警的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了不忘初心继续前行的步伐。
在干警廉政教育中,警示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从多个方面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才能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系统性和实效性。
近年来,凉山中院以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日”活动为抓手,通过召开部门反腐倡廉座谈会、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坚定广大干警的理想信念,不断增强干警的廉洁司法意识,坚持从严治院,弛而不息,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司法公正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本报记者江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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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凉山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