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中院把法庭搬到了看守所

四川法制报 2018-12-06 01:01 大字

11月30日,凉山州中级法院民一庭奔赴云南省巧家县看守所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案,并加强释法明理,以案说法,促成当事人当庭握手言和。

本案中,上诉人方某在一审判决后,因涉嫌非法经营烟草,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羁押于巧家县看守所。得知该情况后,案件主审法官民一庭庭长马晓红庭长当即与巧家县法院联系,委托其调查核实方某当前的具体情况。虽然本案案件事实较为简单,但考虑方某意见较大,民一庭启动巡回审判模式,将法庭搬至巧家县看守所。

巡回审判当天,双方当事人在主审法官的引导下,有条不紊陈述事实、发表意见。庭审过后,主审法官围绕当事人的疑问,现场解疑答惑,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海来迪波冯文婷记者唐万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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