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五项机制推进食品药品“两法衔接”工作
本报讯 近日,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第四督查组通过会议座谈、听取汇报、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凉山州食品药品“两法衔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充分肯定了凉山州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在“两法衔接”方面所做的系列工作,特别是对州食药局所办的《凉山赵某等人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被评为《全国食品药品稽查优秀案例》给予了高度评价,成效的取得来源于实施五项机制。
注重学习有“先手”。由于机构改革“三合一”后,县市局大多不是从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一线”执法人员,针对这一情况,州食药监局及时印制执法工具书发放至17县市食药监局,保证每个基层监管所至少有一套执法工具书;同时,通过稽查工作例会、稽查工作总结会议,组织稽查执法人员学习上级部门关于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文件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等司法解释,把做好“两法衔接”工作的意识灌输到每个执法人员头脑之中,为做好“两法衔接”工作打下了基础。
建章立制有“抓手”。为了使基层能做好行刑衔接工作,操作更加规范且有章可循。州食药局和州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联合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的意见》,该意见细化了食品药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协作联动办理制度、宣传报道制度。通过制度的建立,使各县市局遇到类似的问题能找到相应的指导性文件,为下一步开展工作埋下了伏笔。
联合行动有“帮手”。自2016年以来,凉山食药监管系统共办结案件1015件,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20件,配合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展现了“食药监人”的风采,给违法犯罪分子以极大的震慑。
密切协作有“推手”。在侦办食品药品案件时,针对案件线索与公安干警一起摸排案情,提前与检、法、农牧等部门加强协作,对可疑线索、可能发生情况进行分析,为进一步推进案件的办理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信息互通有“联手”。为做好“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对接工作,州食药局首先在去年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的基础上,今年在《四川省权力清单(2016年本)》的范围内,再次将州本级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清理,并及时在行政权力运行平台系统上运行,实现了与州检察院数据对接。其次利用联席会议等时机,突出信息互通,做好沟通协调。形成了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由公安机关侦办、构不成犯罪的一律由食药监部门行政处罚的全过程“无缝”查处方式。
(贾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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