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被吊销驾照 侥幸上路又被查
2日20时30分许,冕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关中队民警在对一辆号牌为川WFL×××小型轿车进行盘查时闻到了明显的酒味。民警对驾驶员赵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显示酒精含量为75.4mg/ml,属饮酒后驾车。
经民警对赵某进一步询问并查询其驾驶证信息后发现,赵某已不是第一次酒驾,2015年6月12日,赵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法院判处过缓刑,并被冕宁交警大队特勤中队给予吊销驾驶证的处罚,此次系驾驶证被吊销期间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3日、罚款2900元的处罚。
宋本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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