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岂容“流量”来操控

半岛都市报 2021-10-30 00:34 大字

近日,微信某视频号发布一则视频: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一小孩站立在破旧的房屋前,说自己无父无母,只能帮邻居干活并照顾妹妹弟弟。短时间内获得大量转发。经相关部门实地调查核实,该视频纯属摆拍。美姑县现已脱贫摘帽,视频发布者为博取眼球,进村找到小孩,抹脏小孩的脸,故意在破旧房屋前摆拍所谓的“凉山儿童贫穷无助”视频,并恶意传播收割流量。而这还只是当前一些“自媒体”、营销号制造虚假舆论热点,生成虚假流量数据、裹挟民意的个案,让我们不能不警惕,其背后仅仅是为了金钱利益吗?

对违规自媒体不能只有平台惩治□特约评论员刘燕

散布虚假消息、歪曲党史国史、宣扬错误价值观、恶意营销……自媒体领域的乱象屡禁不止,不仅践踏道德和法律底线,阻碍有价值的信息传播,搅乱了清朗的网络空间,还损害了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

现阶段,我国对违规自媒体的处罚尚处于摸索阶段,2017年出台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今年1月刚修订完毕。期间,网信部门开展了多次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但是违法违规活动依旧猖獗,仅2020年3月1日至6月9日,微信公众号针对恶意营销行为就删文29065篇,封禁账号8804个,永久封停账号19316个。这组数据说明,关于自媒体的法律法规建设尚不完善,监管现状还有待进一步改善。

虽然《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列出了10类违法违规行为,给公众账号运营者的行为提供了法律规范,但规定中把违法行为的处罚和上报任务全部交给了信息服务平台,各级网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只负责监管等工作,如第十九条规定,要求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对本平台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违规信息或者行为,“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对违反本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公众账号,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提醒、限制账号功能、暂停信息更新、停止广告发布、关闭注销账号、列入黑名单、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及时向网信等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但这种主要依赖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自我管理的行为,会产生很大的灰色地带。平台方为了经济利益,不会轻易得罪服务对象,问题不出圈,完全可以不采取行动、不向网信等有关部门报告。

另外,规定中平台方采取的警示提醒、限制账号功能等一系列处置措施,只能打击表象,并未解决实际问题,不仅给违规的人可趁之机,还让其他观望者觉得不过如此,严重影响法规在人们心中的威慑作用;违法违规的账号运营人不应只有平台来惩治,必须让他们在现实中受到惩罚,如在公安部门或者征信系统内建立诚信档案,把网络上的行为如实记录在案,这样才能起到实实在在的警示作用。

因此,监管部门和信息服务平台的责任和义务应该重新分配,处理措施也要重新考量,让每一次自媒体的不良行为都付出应有的代价,这样才能保证法规的有效性和严肃性。

(作者为青岛农业大学动漫与传媒学院教师)

靠“卖惨”收割流量,别把“致富经”念歪了□特约评论员于静

四处漏风的老屋,满脸尘灰的小男孩,悲惨的身世,凄苦的现状,将这些元素揉捏在一起,拍成视频发到网上,想不火都难。人心都是肉长的,看了视频中呈现出的画面,怎能不令人动容?反正我每次看到这样的画面,都会生出“民生多艰”的感叹。

谁能想到,眼睛看到的未必是真相。就拿这条收获海量播放,引发众人同情的视频,竟是刻意制造出来的效果。目的就是为了“卖惨”,为了博取同情,收割流量。

不得不承认,这个视频博主的目的达到了,他收获了自己想要的东西:流量、收益、关注、赞赏,等等。然而,这类靠“卖惨”收割流量的行为,挑战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伤害面甚广,贻害无穷。

其一,利用未成年人的懵懂,略施小恩小惠,骗取他们配合拍摄虚假视频,这既侵犯了孩子的肖像权和隐私权,又会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良影响。

其二,抹黑一方水土,抹杀扶贫成果。视频中的小男孩一家明明有安置房,有各种补贴,却被描绘成了一副无家可归,无依无靠的“凄惨”模样,如此操作,还有底线吗?

其三,伤害了广大网友的感情,是对爱心的亵渎。有热心网友看完视频后就想捐款捐物,然而,这一切竟然是摆拍出来的,一众好心人成为别人随意收割的“韭菜”。一片爱心破碎一地,伤害性极大,侮辱性极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出来混迟早要还的。这名博主因发布虚假不实视频已经被依法传唤,并被要求删除视频,公开道歉,这也是咎由自取。类似的营销号还有很多,打着“关爱”的旗号和“送爱心”的幌子,走街串巷,四处“寻惨”,然后通过煽情的讲述,精心剪辑出一个个悲惨的故事。这些人不在乎真相,在乎的只是流量和关注,他们自以为掌握着“流量密码”,能操控舆论,找到了发财的“致富经”,殊不知流量其实也是一把“双刃剑”,视频火了,关注的人多了,打假的人也就来了,真相最终会浮出水面。正像这个制造“卖惨”视频博取眼球的博主:成也流量,败也流量!

(作者为作家、时评人,青岛市作家协会会员)

公众善意不是无良“自媒体”的提款机□特约评论员宋守山

四川凉山的一名儿童被“自媒体”拉到镜头前,讲述自己的“凄惨经历”,这一行为使得这家“自媒体”获得了巨大点击量和转发量。在点击量、转发量就是影响力的网络世界中,下一步的流量变现也就顺理成章。但公众却发现,自己的善意被欺骗了,差点成了一些无良“自媒体”的提款机。

其实,类似新闻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当然我也相信这不会是最后一次,但我希望此类问题能够引起足够的重视,而不能仅仅将问题归结到互联网技术上。

任何一种媒介技术的进步,都会引发传播秩序的短暂“混乱”,也自然会产生新的媒介伦理问题。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如此,印刷术的发明也是如此,纸张的发明亦然,比如汉代造纸术的改良就引发了当时舆论的变化,无名氏的诗歌增多,伪书也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苗头。但这并不妨碍纸张作为一项技术对人类社会所做出的巨大贡献。

可技术何辜?我们不能将一些负面问题的出现,归结到技术的进步上,否则社会是难以发展的。互联网技术从出现到发展,从门户网站到移动互联,媒介技术无论是在人类的生活还是舆论的表达方面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社交平台所发挥的舆论监督作用已经越来越明显,这在极大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但这绝不意味着,对于技术的使用是无限制的,比如在现代印刷术出现之后,也没有谁打印几张纸就能自称报纸的,因为那叫非法出版。现在,是不是也是如此呢?不能说能够在网络上传播信息就自称“媒体”吧?因而,“自媒体”很多时候是需要加引号的。因为,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只有拥有新闻的采编资格,才能称得上是媒体。很明显的是,目前大多数以“自媒体”自居的公众账号并不具有这样的资质。

技术在进步,管理要跟得上,不能对类似于“凉山儿童”的事件听之任之,更不能“删除”“道歉”了事。科技向善,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不能让有些“自媒体”煽动舆论、鼓动风潮,使公众的善意成为他们的提款机。

(作者为青岛科技大学传媒学院副教授、媒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人,硕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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