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姑:强力推进拆除“彩钢棚”违建专项行动

凉山日报 2019-06-21 08:35 大字

本报讯 6月14日,美姑县委副书记邓兴伟、副县长曲木尔足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一行到美姑县汇超花园、大风顶保护区管理局、新华书店、武装部、教育局等地督查指导违规乱搭乱建“彩钢棚”拆除工作,并召开座谈会。

拆除“彩钢棚”专项行动,既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一项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县城凌乱的彩钢棚和违规建筑不仅有损城市形象,更是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拆除“彩钢棚”等违建势在必行。自全州“彩钢棚”违建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美姑坚决做到政治上坚定、态度上坚决、工作上迅速,不折不扣抓落实,坚决、彻底、干净地拆除“彩钢棚”。目前,全县共拆除149户,违建面积达7602.24平方米。

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美姑县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美姑县“彩钢棚”违建拆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同时组建拆除工作现场指挥、维稳及政策宣传疏导等5个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构建完善的分工合作机制。县直各部门分别成立各单位拆除“彩钢棚”违建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

据悉,早在今年5月,美姑县政府就发布了关于拆除违建“彩钢棚”的公告,张贴于县城区各公示栏,明确拆除范围、拆除时间限制、整治目标、责任主体、注明拆除方式以及特殊情况补助形式等内容,做到群众对拆除“彩钢棚”工作部署一目了然。县委宣传部在广场LED屏、微信公众平台、电视广告栏目等插播政策部署和宣传标语。

县直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率先针对各辖区“彩钢棚”进行清理和自行拆除,单位机关的公用彩钢棚在一周内自行拆除。县规建局花费17000元采购了一台大疆无人机,每天定时和不定时飞行督查,确保“彩钢棚”拆除不遗漏、不留死角。

县政府聘请的第三方拆除公司,安排拆除工人24名,公司管理人员2名,运输人员3名以及太阳能安装和拆除工人4名,水电工1名,建渣管理人员1名,安全员3名,运输人员5名,操作工2名;同时配备运输车辆2台,拆除工具9套,切割机6台,电钻以及备用设备20套,安全护具26套,吊运机一台,楼梯以及备用扶梯4套,氧气150瓶,液化气60瓶,集中人力和物力,强力推进“彩钢棚”违建拆除。

从由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武装部、规建局、国土局、交通局、环保局、交警大队、社区等责任部门抽到30名工作人员组成3个联合执法拆违工作队,分社区对建成区“彩钢棚”违建进行清理排查,登记造册。清理排查过程中动员群众主动签订自愿拆除协议书,并限期拆除,对个别自愿拆除且无能力拆除和运输建渣的,予以相应补助。对于自愿拆除并签订协议的群众,及时拆除并形成台账,目前,给群众兑现补助资金1207692元。对于拒不拆除的群众,视情况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治理中,坚决对违规搭建的彩钢棚予以强制拆除并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形成拆除彩钢棚违建专项行动,依法整治的高压态势。

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和机关人员先行拆除自己及其近亲属的“彩钢棚”。社区工作组按照“分类指导、先易后难”原则,以国家公职人员和单位为重点,率先拆除其违规搭建的彩钢棚。对开展不力的单位3天一通报,对通报后不及时拆除的5天一约谈,对约谈后不拆除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对该单位10天一问责。“彩钢棚”拆违专项考核结果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并作为考察和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美姑县强调,全县拆除“彩钢棚”违章建筑,时间紧、任务重;要抓住关键环节,细化拆除举措,调查摸底要翔实、宣传力度要加强、党员干部要率先、维稳预案要周全,齐心协力打好这场硬仗。

文/图 本报记者 杨日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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