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送娃娃读书,家长吃上官司

四川日报 2019-02-26 07:01 大字

凉山公开审理两起因辍学引发的“官告民”案件,不送娃娃读书,家长吃上官司。

本报讯(记者 余如波 李淼 吴浩 何勤华)“现在开庭!”2月25日10时,随着法槌敲响,凉山州金阳县法院巡回法庭在该县派来镇开庭。

原告席上,坐着派来镇人民政府代理人;被告席上,则是该镇官家梁子村的普通村民。“官告民”案件加上“判令被告送子女就近入学”的诉讼请求,都表明这是一起不寻常的民事诉讼——政府起诉家长未能按照法定义务将子女送到学校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案。

“不送娃娃读书,家长要吃官司!”得知消息,当地干部群众纷纷赶来旁听。

随着庭审进行,案情逐渐明了。原来,派来镇官家梁子村村民骂砍体打11岁的儿子,于去年6月在派来镇中心校读完五年级后,因为厌学,便自行辍学赴外地打工。得知情况后,当地政府和学校工作人员曾先后三次上门劝返,骂砍体打却都没有认识到读书的重要性,更不知道不送子女上学还会触犯法律,因此一直没将儿子送回学校读书。去年12月,派来镇政府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官家梁子村村支书比么鲁格全程为骂砍体打“翻译”。比么鲁格告诉记者,庭审前,骂砍体打已让儿子从外地赶回老家,庭审时就在镇上等待消息。

11时,经金阳县法院巡回法庭庭长马玉作做工作,此次诉讼当庭调解成功。随后,骂砍体打走出法庭,拿出随身携带的户口本,急忙带着儿子前往派来镇中心校报名。

当日下午,巡回法庭还在金阳县向岭乡公开审理另一起同类性质案件。“以前觉得读不读书都一样,现在才知道不送娃娃上学,是犯法的。”在法律文书上按下指印时,两位被告均后悔不已。

在凉山控辍保学工作中,这样的“司法控辍”还是头一遭。凉山州政府督学兰涛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不久前,凉山州还出台《控辍保学“一个都不能少”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全面推进司法诉讼,对不依法送子女入学的家长形成震慑。

“控辍保学最让人头痛的局面是,上门劝返等常规手段已经用尽,家长依然拒不履行义务。在此情况下,采用一些具有强制性的方法是有必要的。”兰涛认为,这样做既能发挥震慑作用,也会对其他家长形成示范效应,“运用起法律武器,我们更有底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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