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子太大了!19岁男子无证驾驶重型牵引车
俗话说:“没有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没有驾驶资质,还要去开有驾照的普通司机都不敢碰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这是要“闹哪样”?
最近,在“迎庆-2”专项整治行动中,会东交警就遇到这样一位令人“惊叹”的驾驶人,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6月10日,会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310省道119公里(山北梁子检查点)开展“迎庆-2”专项整治行动。19时许,一辆号牌为川W66xxx重型半挂牵引车自会理县往会东县方向行驶,执勤交警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但驾驶员没有服从交警指挥停车,而是继续将车行驶到离检查点100多米远的地方才停车。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行为顿时引起了执勤交警的警惕,立即紧随上前进行检查。
这时,从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室走下一名男子,执勤交警细看发现驾驶人年龄不大。“开这种车的多为经验丰富的老司机,咋个这个司机看起来还像个小娃儿呢?”“是呀,驾驶牵引车需要有至少准驾A2的机动车驾驶证,这个娃儿的年龄明显不符合取得准驾A2驾驶证的年限要求!”驾驶员的外貌特征加深了两名执勤交警的警惕,开始仔细盘查。
检查中,男子没有按照要求出示驾驶证,而是拿出了一张《公安交通管理处罚决定书》。要求出示驾驶证怎么拿一张处罚决定书出来?这一反常举动,执勤交警高度重视,开始通过相关程序审查“处罚书”。见交警并没因为有“处罚书”就马虎大意放行,年轻男子赶紧向执勤交警求饶说:“警察叔叔,放我一马。”但执勤交警没有因为年轻人的求饶就放他一马。
经查:驾驶人名叫李某军,19岁,是会东县姜州镇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重型半挂牵引车,并企图使用其他驾驶员的处罚决定书蒙混过关,结果被交警慧眼识破。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李某军的行为已构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李某军处罚款1000元并处14日行政拘留的处罚。会东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每一个驾驶人手里握着的不仅是方向盘,更是一个家庭的命运,为了自己和家人,请大家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一定做到遵守交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本报记者丁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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