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农用拖拉机 行政处罚

四川法制报 2019-08-15 02:19 大字

10日13时许,甘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依法对阿尔某某驾驶一辆农用拖拉机进行检查时,发现其面对民警询问言词闪烁、神情谎张。民警发现阿尔某某身上有酒味,有饮酒驾驶的嫌疑。

阿尔某某称自己并没有喝酒,只是喝了一瓶“饮料”。执勤民警将其依法口头传唤到交警大队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阿尔某某的酒精含量为2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最终,该大队依法对阿尔某某进行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曾凡勇 记者唐万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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