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设卡盲查 单案缴获冰毒三千克
王方泽 本报记者 唐万贵
表兄弟阿备、阿于两人打算由成都经甘洛、北京、天津跨省运输贩卖毒品,却不料在位于国道245线与省道217线交汇处的毒品查缉卡点被甘洛县公安局禁毒缉毒大队截获。该案缴获冰毒3001.7克,刷新了凉山州盲查单案缴获冰毒纪录。
近日,凉山州中级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阿备、阿于两人构成运输毒品罪,被分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及无期徒刑。
1 表兄弟南下运毒
2017年春天的一个下午,位于越西县清溪沟村1组东面一隅,伫立着一幢竹木掩映的土木结构房子。此时,24岁的青年男子阿于正坐在堂屋的板凳上,等着表弟的到来。
表弟名叫阿备结合,19岁,家住清溪沟村2组,刚从天津打工回来探亲。当天下午4时,阿备来到阿于家,谈起自己在天津打工的情况。阿备称,自己在天津一家酒店帮着送酒,酒店管吃管住,每月除了基本工资,酒店还会根据营利情况给员工发奖金,“你愿不愿意跟我一路去天津?”看到阿备穿着时髦,阿于心里十分羡慕,便答应随阿备去天津打工。
几天后,阿于跟着阿备到了天津。阿备带着阿于来到一个被查封的酒店面前,垂头丧气地说:“倒霉了,老板出事了,我之前就在这家酒店打工,现在干不成了。”
接下来,阿备与阿于各忙各的。阿于在车站当苦力,帮过往旅客搬运货物、行李,挣点辛苦钱。阿备行踪神秘,说是在外找工作,但出手大方,隔三差五地招待阿于吃饭、喝酒、吸毒。
2017年5月8日晚上8点多,阿备打电话对阿于说:“我带你去挣钱,到成都运毒,你愿不愿意去?”阿于知道运毒是刀口添血的营生,弄不好脑袋会落地的,便有些犹豫,没有明确表态。阿备接着说:“我今天上午在天津双港李双路,遇见一个平时叫表哥的男子,表哥让我帮他从成都带毒到天津,事后给我报酬,还叫我再找一个帮手,帮手一次1万元的工钱。”阿于抵挡不住一次1万元工钱的诱惑,点头同意了。
5月9日早上,阿备通过微信叫阿于把身份证号码发给他,说是订机票。中午时分,表哥给阿备、阿于购买了机票,并拿了4000元的路费给阿备。晚上10时许,阿备、阿于从天津飞往成都。
5月11日中午12时许,阿备接了个电话,对阿于说:“跟我走。”两人打车到了成都五块石客运汽车站,过了一个小时,一个瘦高男子提着一个黑色袋子向两人走来。在相距20多米远的地方,男子停住脚步仔细观察了一会儿,看到阿于脖子上有纹身,阿备衣服上有玫瑰花图案,便比了个“V”形手势,嘴巴里喊道:“狗不理,过来,过来。”阿备听到喊声,带着阿于向瘦高男子走过去。
三人接上头,瘦高男子说:“东西交给你们俩了,我走了。”阿备给阿于递了一个眼色,说:“把东西拿着。”阿于把袋子接过来拿在手上,瘦高男子递给阿备一包海洛因零包后转身离开。
随后,阿备、阿于打车去成都石羊场汽车站。在车站外,两人登上此前联系好的商务车,坐在最后一排,出发前往甘洛。
2 卡点截获可疑晶体
话分两头。2017年5月11日一早,一辆白色流动毒品查缉车从甘洛县公安局驶出,在位于国道245线与省道217线交汇处的新市坝镇城北加油站三岔路口毒品查缉卡点停了下来。禁毒缉毒大队副大队长木呷带着禁毒缉毒大队查缉组全副武装的民警、辅警10人在此下车,摆开阵势,拉开了全天的查缉工作。
据了解,省公安厅党委对凉山禁毒缉毒堵源截流工作高度重视,投资1000余万元,给全州17县市公安局配发了流动毒品查缉车。2017年4月以来,为切实推动全州禁毒堵源截流工作深入开展,州公安局启动了毒品查缉指挥中心工作。按照州公安局和县公安局的安排部署,木呷带领民警、辅警利用流动毒品查缉车,坚持“逢疑必查”的原则,在国道245线甘洛段、省道217线甘洛至石棉公路重点路段不定时地进行设卡查缉毒品,对过往车辆、可疑人员、可疑物品进行盘查和检测。
5月11日,木呷像往日一样带领民警、辅警在毒品查缉卡点检查过往车辆。晚上9时50分,一天的查缉工作即将结束,这时,从成都方向驶来一辆灰色商务车。“例行检查,请出示身份证和驾驶证。”木呷带着马黑、阿吉、小倩等队员向驾驶员招了招手,让车驶入查缉点接受检查。驾驶员江师傅将车熄了火,十分淡定地把证件递给木呷。“生意不错嘛,满满当当一车人。”木呷看了看车内,发现车上共有8名乘客,除副驾驶位置上一名女乘客外,其他都是男性,且多是小伙子,便问道:“都是从哪里来的?”
江师傅不慌不忙地答道:“都是在成都没买到火车票,着急回凉山的,从石羊场汽车站上的车。”
木呷一边询问,一边对车上的乘客进行观察。他抬头瞧了瞧车的后排,发现坐在最后一排的一高一矮两名男子一直东张西望,不敢与他对视。凭借多年的禁毒工作经验和职业敏感,木呷判断,这两个人肯定有问题。他向队员们递了一个眼色,安排队员对车上的所有物品进行检查。当搜查到最后一排时,木呷的目光落在“高个子”“矮个子”中间的一黑袋子里的白色可疑物上。
“这是哪个的东西?”木呷问道。车上没人回答,刹时,空气好像突然凝固了。
一阵沉寂后,木呷把脸一沉,眼睛狠狠瞪着“高个子”“矮个子”,厉声问道:“是不是你们的东西?”“高个子”镇定地摇头说:“不是我的。”“矮个子”也若无其事的摇头。
空气一下紧张起来,木呷从腰间拔出手枪,大声喊道:“车上所有人员双手抱头,原地不动。”说罢,木呷立即安排队员将车上所有人员一一控制,命令队员给“高个子”“矮个子”戴上手铐,并第一时间向禁毒缉毒大队大队长老成、分管局领导老骆汇报。
老骆率领刑侦大队大队长木溜及刑侦、新市坝派出所等部门民警紧急增援。在老骆的指挥下,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经当面称量,现场缴获白色晶体毒品可疑物(后经送检,系冰毒)3044.9克,净重3001.7克。
3 嫌疑人难逃死罪
当晚,甘洛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灯火通明,一场唇枪舌剑正在上演。
犯罪嫌疑人“矮个子”阿备、“高个子”阿于被押送回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作进一步审查。审讯工作分两组进行,两名犯罪嫌疑人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审讯工作异常艰难,办案民警一连审讯了好几个小时,却没有丝毫进展。
老骆召集办案民警开会,拟定了各个击破审讯方案。民警们两眼布满血丝,继续审讯,讲法律、法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凌晨5时许,阿于的心理防线渐渐跨塌,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他终于开口道:“我交代……”另一边,阿备的“铁嘴钢牙”也被撬开了。两名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阿备、阿于携带毒品坐车来到甘洛县后,准备于5月12日从甘洛县火车站乘坐昆明至北京西的118次列车到北京,再包车到天津,将毒品交给“表哥”委派的联系人。万万没想到,这条由成都经甘洛、北京、天津的跨省运输贩卖毒品通道,被甘洛县公安局禁毒缉毒大队斩断了。
2017年6月16日,经甘洛县检察院批准,犯罪嫌疑人阿备、阿于涉嫌运输毒品罪被甘洛县公安局逮捕,7月12日,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8年9月28日,凉山州中级法院对甘洛“2017·5·11”特大运输毒品案进行了审理,被告人阿备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阿于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本案查获的甲基苯丙胺3001.7克予以收缴。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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