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六个强化”扎实推进义务教育控辍保学

凉山日报 2019-04-16 07:37 大字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州委、州政府关于控辍保学工作系列会议讲话指示精神,德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控辍保学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县乡村校四级台账基本健全,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基本形成,劝返力度和效果显著增强。

强化管理 协同作战

切实履行县级政府主体责任,与部门、乡镇、村社层层签订《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责任书》;县、乡、村层层建立了符合实际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控辍保学“六长”责任制和“双线八包”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县、部门、乡镇、村、校、家长的控辍保学责任。完善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县综治委、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团委、县妇联、县残联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切实履行控辍保学工作责任。

强化保障 稳步推进

由县财政每年统筹安排30万元教育督导专项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为统领、责任区为单元、学校为节点的督学责任区网格化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每个行政村配备了1名控辍保学督导员;建立了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责任区日常随访“三位一体”的立体化督导机制;建立了控辍保学督导问责机制,控辍保学日常监管实现全覆盖、无死角。

强化摸底 全力劝返

摸清底数,健全台账。由乡镇政府牵头,会同学校多次逐户排查,按照教育部与公安部提供的数据,做好失学适龄儿童的比对工作,结合县公安局提供的数据,全面摸排辖区内所有本地户籍和常住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和入学情况。重点加强流动儿童、建档立卡贫困户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调查摸底。各乡镇(学校、村组)和县教体科局会同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县残联等有关部门合力完善0至18周岁少年儿童花名册,义务教育阶段7至15周岁适龄儿童花名册、在校生花名册、辍学学生花名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花名册、残疾学生送教上门花名册、未上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花名册、县外就读适龄儿童少年花名册、相关入学情况统计表、毕业生去向登记册等表册,县乡村校四级台账基本健全。

对照清单 全力劝返

各乡镇、学校根据摸底情况,针对失学辍学学生,建立台账清单,落实“一人一案”,实行“日报告制度”,全力以赴动员劝返复学,逐一销号,确保“一个都不能少”。2019年1月4日前,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7至12周岁失辍学生已经全部劝返复学。同时,针对辖区内超龄失辍学生和部分13至15周岁接近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大龄学生,在综合考虑劝返学生辍学时间、学业水平、年龄层次、家长和学生意愿的基础上,组织失辍学学生通过随班就读,职业技能培训完成了学业补偿教育。

强化宣传 营造氛围

各乡镇、村组、学校通过印发宣传资料、手机报、校讯通、增设宣传栏、进村入户讲解、召开群众座谈会等方式,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同时,县司法局把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纳入2018年普法内容,深入学校、村组开展法制讲座,让全县老百姓知法、懂法,让家长明白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是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制裁。及时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手册》,印发给各乡镇、学校,有效指导了各乡镇、学校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全县上下形成了“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强化培训 严格问责

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有关人员(各乡镇长、分管教育副乡镇长、学校校长、副校长)对控辍保学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方面的理解掌握情况按照高考标准进行闭卷考试,考试成绩报送县委主要领导和县委组织部,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德昌还将“控辍保学”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纳入县级目标考核,特别是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子女入学巩固考核,有效确保了责任明确到人、工作落实到人。对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明显的乡镇、部门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强化打击 依法严惩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的企业、组织和个人,严厉打击非法组织未成年人务工的中介机构(中间人),对拒不送适龄儿童子女入学(复学)的家长或监护人,启动“官告民”程序,提起诉讼,诉讼过程由电视台全程录播,通过“官告民”的典型案例,依法打击了教育违法行为,彻底将失辍学现象消灭于萌芽状态工作取得有效进展。

徐文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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