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能从看守所捞人诈骗他人1.3万元反被警察“捞”进看守所
本报讯日前,记者从凉山州公安局获悉,德昌公安近日将自称能够从看守所捞人,诈骗他人1.3万后在逃的潘某某抓获,并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2018年4月,忧心忡忡的蒋某某在德昌曹家碾公园和朋友闲聊,无意中说起自己侄儿黄某某酒后滋事还打出警人员被拘,路过的潘某某听见后拍着胸脯称自己有路子将黄某某捞出来。
蒋某某想起自己侄儿黄某某父母都没有了,平时还是个老实人,喝酒后被朋友骗了才做下了错事,便误将潘某某当成一根救命稻草,被潘某某以打点关系为由,前后总共被骗走1.3万余元。
直至2018年5月14日,黄某某案件开庭,本以为在潘某某操作下,黄某某可以逃避法律的打击,哪知等到的却是潘某某的不知所踪,以及黄某某被依法判决。蒋某某多方寻找潘某某无果后,恍然大悟明白自己被“套路”了,于是到公安机关报了警。
民警随即对销声匿迹的潘某某进行上网追逃,于2019年2月26日将潘某某擒获,并在当日对其刑事拘留。潘某某对其诈骗的事实供认不讳,还如实交代曾两次因为诈骗被判刑。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在此,警方提醒,在此类“捞人”诈骗案中,一些受害人错误地认为靠花钱和找关系就能躲避刑事处罚,所以,犯罪分子才能屡屡得逞。公安机关办理所有案件都有严格的监督程序,不可能被某人私自更改或者变通,所有打着“捞人"旗号收钱的行为,都是骗局!
邱富权本报记者杨晓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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