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与阿里开展人脸识别技术等合作 总额不超50亿元
7月26日,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分众传媒,002027.SZ)发布公告称,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阿里网络)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阿里网络及其关联方阿里巴巴集团和分众传媒及下属子公司将在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内在各相关领域开展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业务合作。
根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双方的合作范围与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
一是广告系统服务合作。分众传媒集团与阿里巴巴集团将合作共同搭建一个全新的在线广告投放系统以保障全域营销所有广告投放环节的通畅,提高全域广告投放价值。
二是人脸识别技术合作。未来双方将合作开发及探讨人脸识别与电子屏识别的交互技术及运用,具体细节待双方进一步协商。
三是OTT智能电视广告合作。双方将共同拓展该领域广告市场,并加强在该领域的资源和客户的分享。
分众传媒的主营业务为生活圈媒体的开发和运营,主要产品为楼宇媒体、影院银幕广告媒体和终端卖场媒体等,覆盖城市主流消费人群的工作场景、生活场景、娱乐场景和消费场景,并相互整合成为生活圈媒体网络。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20.1亿元,同比增长17.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0亿元,同比增长34.90%。
值得关注的是,分众传媒与阿里网络是关联关系,阿里网络直接和间接持有分众传媒7.99%的股权。
根据分众传媒7月26日同时发布的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年7月,阿里网络受让Power Star Holdings(Hong Kong)Limited及Glossy City(HK)Limited所持有的公司合计7744016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8%。
阿里网络的关联方Alibaba Investment Limited和New Retail Strategic Opportunities Fund,L.P.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受让Giovanna Investment Cayman Limited持有的Giovanna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 100%股权及Gio2 Cayman Holdings Ltd持有的Gio2 Hong Kong Holdings Limited100%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2.71%的股权。所以上述股权交易完成后,阿里网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7.99%的股权。
7月18日晚间,分众传媒发布公告称,阿里巴巴集团及其关联方将以约150亿元战略入股分众传媒。交易完成后,阿里巴巴及关联方将获得分众传媒10.33%的股份,成为分众传媒第二大股东。
除了上述已经完成的入股,通过增资方式,阿里集团将持有MMHL10%的股份,间接持有分众传媒2.33%股份,交易金额5.11亿美元,折合人民币34.2亿元。三部分交易完成后,阿里集团将持有上市公司10.33%股份。
从2018年年初至7月26日,分众传媒及下属子公司与阿里网络及其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99亿元。
不仅是业务合作方面的关联关系,分众传媒和阿里网络还共同参与投资基金。
2018年6月13日,分众传媒下属子公司上海分众鸿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入3亿元参与由上海云锋新创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普通合伙人的投资基金上海云锋麒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
截至7月26日,阿里网络、深圳市宝德昌投资有限公司及个人投资者茅惠新已作为第二批投资人参与投资基金,参与二次交割的投资人合计认缴出资33亿元。
分众传媒在公告中称,本次合作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定位和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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